1.一种建筑钢材用切割机,包括切割机体(1)和底座(2),其特征在于:所述切割机体(1)的底部与底座(2)的顶部固定连接,所述底座(2)的内部开设有清理槽(3),所述清理槽(3)的内腔活动连接有清理盒(4),所述清理盒(4)的前侧固定连接有辅助把手(5),所述清理盒(4)的左侧设置有控制把手(6),所述清理盒(4)的左侧设置有限位装置(7)。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建筑钢材用切割机,其特征在于:所述限位装置(7)包括两个限位壳(701),所述清理盒(4)的左侧固定连接有与限位壳(701)配合使用的稳定块(702),所述稳定块(702)的表面与限位壳(701)的内腔接触,两个所述限位壳(701)相对的一侧固定连接有弹簧(703)。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建筑钢材用切割机,其特征在于:所述限位壳(701)的前侧固定连接有挤压杆(8),所述控制把手(6)的后侧固定连接有与挤压杆(8)配合使用的挤压壳(9),所述挤压壳(9)的内腔与挤压杆(8)的表面活动连接。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建筑钢材用切割机,其特征在于:所述挤压壳(9)的右侧固定连接有内部壳(10),所述内部壳(10)的表面活动连接有外部壳(11),所述外部壳(11)的右侧与清理盒(4)的表面固定连接。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建筑钢材用切割机,其特征在于:所述清理盒(4)的内腔设置有清理袋(12)。
6.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建筑钢材用切割机,其特征在于:所述底座(2)的前侧固定连接有与限位壳(701)配合使用的固定壳(13),所述限位壳(701)的表面与固定壳(13)的内腔接触。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建筑钢材用切割机,其特征在于:所述底座(2)的顶部开设有清理孔(14),所述清理孔(14)的数量为若干个,并均匀分布于底座(2)的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