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市政工程用降尘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底板(100),所述底板(100)顶部设置有升降柱(110),所述升降柱(110)顶部设置有横板(120),所述横板(120)两侧设置有侧边板(121),所述侧边板(121)侧壁嵌设有多个喷雾口(122),所述横板(120)内部设置有延伸喷雾板(130),所述延伸喷雾板(130)内部开设有中心腔(132),所述中心腔(132)内部设置有软管(133),所述横板(120)内部固接有配合于延伸喷雾板(130)的多个限位条(123);
水箱(200),所述水箱(200)设置于底板(100)的顶部,所述水箱(200)顶部固接有顶部板(210),所述顶部板(210)顶部设置有固接柱(230)和多个驱动电机(220),所述固接柱(230)底部设置有导热膜(231),所述导热膜(231)内部嵌设有加热丝(232),所述驱动电机(220)底部设置有支撑架(221),所述支撑架(221)底部设置有螺纹柱(222),所述螺纹柱(222)两侧设置有固接于支撑架(221)的限位柱(223),所述螺纹柱(222)外部贯穿有扰动板(224)。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市政工程用降尘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底板(100)侧壁设置有扶手(101),所述底板(100)底部设置有多个滚轮。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市政工程用降尘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水箱(200)和所述升降柱(110)之间设置有连接管。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市政工程用降尘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延伸喷雾板(130)侧壁固接有拉手(131)。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市政工程用降尘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扰动板(224)顶部固接有配合于螺纹柱(222)圆周外壁的螺纹套筒。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一种市政工程用降尘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扰动板(224)顶部嵌设有多个V形槽(225)。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一种市政工程用降尘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延伸喷雾板(130)呈十字形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