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市政工程施工用警示牌,包括警示框体(1),其特征在于:所述警示框体(1)的底部滑动设置有支撑组件(2),所述支撑组件(2)包括支撑底板(21),所述支撑底板(21)的顶部表面呈对称固定连接有两组支撑柱(22),两组所述支撑柱(22)的顶部贯穿警示框体(1)分别固定连接有限位板(23),所述支撑柱(22)的外壁与警示框体(1)滑动连接,两组所述限位板(23)的一侧底部均固定连接有第一螺纹杆(24),所述第一螺纹杆(24)的底部贯穿警示框体(1)的底部通过螺母(25)锁紧固定;
所述警示框体(1)的一侧设置有警示标(3),所述警示框体(1)位于警示标(3)的外侧安装有LED灯条(6)。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市政工程施工用警示牌,其特征在于:两组所述限位板(23)的相反一侧均固定连接有限位滑块(27),所述警示框体(1)的内壁两侧均开设有限位滑槽(7),两组所述限位滑块(27)的一端分别滑动连接于两组限位滑槽(7)的内部。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市政工程施工用警示牌,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撑底板(21)位于两组支撑柱(22)之间开设有两组限位孔(26),所述支撑底板(21)的两端表面均开设有固定孔(28)。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市政工程施工用警示牌,其特征在于:所述警示框体(1)的底部呈对称固定连接有两组第二螺纹杆(4),两组所述第二螺纹杆(4)与两组限位孔(26)呈上下对应设置。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市政工程施工用警示牌,其特征在于:所述警示框体(1)位于两组限位板(23)的下方均开设有供支撑柱(22)穿过的第一通孔(9),所述警示框体(1)位于两组第一通孔(9)的一侧开设有供第一螺纹杆(24)穿过的第二通孔(10)。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市政工程施工用警示牌,其特征在于:所述警示框体(1)的顶部居中处固定安装有便携把手(11),所述警示框体(1)位于便携把手(11)的一侧固定安装有警示灯(8)。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一种市政工程施工用警示牌,其特征在于:所述警示框体(1)的内底部固定安装有蓄电池(5),所述蓄电池(5)通过导线分别与LED灯条(6)和警示灯(8)电性连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