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安全工程用警示装置,包括底座(1),其特征在于:所述底座(1)的顶部设置有警示组件(2),所述警示组件(2)的内部设置有稳定组件(3),所述底座(1)的顶部设置有转动组件(4),所述底座(1)的一侧防护组件(5),所述底座(1)的一侧设置有移动组件(6),所述底座(1)的一侧设置有固定组件(7);
所述警示组件(2)包括转动筒(201)、升高柱(202)、警示牌(203)、警示标志(204)和警示灯(205),所述转动筒(201)转动连接于底座(1)的顶部,所述升高柱(202)螺纹连接于转动筒(201)的内部,两个所述警示牌(203)固定连接于升高柱(202)的一侧,所述警示标志(204)设置于警示牌(203)的一侧,所述警示灯(205)设置于升降柱的顶部。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安全工程用警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稳定组件(3)包括稳定柱(301)和稳定槽(302),所述稳定柱(301)固定连接于转动筒(201)的内部,所述稳定槽(302)开设于升高柱(202)的底部并配合稳定柱(301)滑动连接使用。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安全工程用警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转动组件(4)包括动力电机(401)、转动齿(402)和连接齿环(403),所述动力电机(401)栓接于底座(1)的顶部,所述转动齿(402)固定连接于动力电机(401)的输出端,所述连接齿环(403)固定连接于转动筒(201)的一侧并与转动齿(402)相啮合。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安全工程用警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防护组件(5)包括防护栏(501)和加强筋(502),多个所述防护栏(501)固定连接于底座(1)的一侧,两个所述加强筋(502)固定连接于多个防护栏(501)之间。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安全工程用警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移动组件(6)包括支撑块(601)和万向轮(602),多个所述支撑块(601)固定连接于底座(1)的底部,所述万向轮(602)设置于支撑块(601)的底部。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安全工程用警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组件(7)包括固定板(701)和固定柱(702),多个所述固定板(701)固定连接于底座(1)的一侧,所述固定柱(702)螺纹连接于固定板(701)的一侧。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一种安全工程用警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柱(702)的底部设置有防滑垫(8),所述防滑垫(8)的底部开设有防滑槽(9)。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安全工程用警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底座(1)一侧固定连接有推动把手(10),所述推动把手(10)的材质为不锈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