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汽车报废用清洁回收设备,包括主体机构(100),以及设置于所述主体机构(100)顶部一侧的风干机构(200),其特征在于:主体机构(100),其包括:箱体(101),设置于所述箱体(101)顶部的限位圈(102),设置于所述箱体(101)内部的水下电动缸(103),设置于所述水下电动缸(103)顶部的放置板(104),设置于所述放置板(104)顶部的加固杆(105)与固定杆(106),设置于所述固定杆(106)顶部的安装圈(107);风干机构(200);其包括设置于所述箱体(101)一侧的延长杆(201),设置于所述延长杆(201)顶部的固定圈(202),设置于所述固定圈(202)内部的风扇(203),以及设置于所述固定圈(202)一侧的集风口(206)。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汽车报废用清洁回收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圈(202)内部设置有分隔板(204),所述固定圈(202)一侧设置有防尘网(205)。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一种汽车报废用清洁回收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放置板(104)顶部设置有限位片(108),所述放置板(104)内部设置有出水孔(109)。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汽车报废用清洁回收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箱体(101)底部设置有振板(111),所述振板(111)底部设置有超声波换能器(112),所述超声波换能器(112)底部设置有超声波发生器(113)。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汽车报废用清洁回收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箱体(101)底部设置有支撑杆(114),所述支撑杆(114)底部设置有支撑脚(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