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筒体微连接结构,其特征在于,包括筒体本体、待去除板料及多个撬开块,所述筒体本体与所述待去除板料之间设有第一割缝,所述待去除板料与所述撬开块之间设有第二割缝,所述撬开块包括依次相连的第一连接部、第二连接部及第三连接部,所述第一连接部的一端与所述筒体本体相连,所述第二连接部的中部设有撬开孔,所述第三连接部的一端与所述待去除板料相连,使所述筒体本体与所述待去除板料通过所述撬开块的两端相连;所述撬开块的数量至少为6个,各所述撬开块等分地布设在所述待去除板料的外边缘。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筒体微连接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筒体本体在展开时呈矩形结构。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筒体微连接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矩形结构为长方形或正方形。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筒体微连接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割缝的宽度为0.5‑
1mm。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筒体微连接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割缝的宽度为1mm‑
3mm。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筒体微连接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连接部呈条形状,所述第二连接部呈圆形状,所述第三连接部呈条形状。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筒体微连接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连接部的宽度大于所述第一连接部的宽度或所述第三连接部的宽度。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筒体微连接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连接部的宽度为所述第一连接部的宽度或所述第三连接部的宽度的2‑5倍。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筒体微连接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撬开孔呈圆形或方形。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筒体微连接结构,其特征在于,各所述撬开块中至少有两个撬开块为相对设置,且两个撬开块所形成的轴线与所述筒体本体卷圆时的旋转轴呈垂直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