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鞋子加工用裁断机构,包括操作台(1),其特征是:所述操作台(1)上固定设有支架(2),所述支架(2)上固定设有两个液压缸(3),两个所述液压缸(3)驱动端穿过支架(2)均固定连接有升降座(4),所述升降座(4)下端活动设有模具(5),所述模具(5)下端固定设有多个模刀(6),所述升降座(4)上设有两个推动槽(7),每个所述推动槽(7)内固定设有两个限位杆(8),两个所述限位杆(8)均滑动连接有L型的固定块(9),每个所述限位杆(8)外侧活动套设有第一弹簧(10),所述固定块(9)下端与模具(5)活动连接,所述模具(5)上端设有与固定块(9)相配合的固定槽(11);
所述操作台(1)两侧分别对称设有两个支撑座(12),两个所述支撑座(12)均转动连接有转辊(13),所述转辊(13)上设有两个与支撑座(12)相配合的旋转槽(14),每个所述转辊(13)上活动设有两个定位环(15)。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鞋子加工用裁断机构,其特征是:所述转辊(13)上设有调节室(16),所述调节室(16)内转动设有双向螺杆(17),所述双向螺杆(17)一端穿过调节室(16)固定连接有转把(18)。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鞋子加工用裁断机构,其特征是:所述双向螺杆(17)上螺纹连接有两个移动板(19),每个所述移动板(19)上下两端穿过调节室(16)与定位环(15)固定连接。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鞋子加工用裁断机构,其特征是:所述转辊(13)上设有与移动板(19)相配合的移动槽(20)。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鞋子加工用裁断机构,其特征是:其中一个所述转辊(13)上固定设有齿环(21),所述齿环(21)啮合连接有齿轮(22),所述齿轮(22)固定连接有固定设置在支撑座(12)一侧的电机(23)。
6.根据权利要求1或2任意一项权利要求所述的一种鞋子加工用裁断机构,其特征是:
所述升降座(4)上对称设有四个升降杆(24),每个所述升降杆(24)上端固定设有限位板(25)。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一种鞋子加工用裁断机构,其特征是:同一侧的两个所述升降杆(24)下端穿过升降座(4)均固定连接有按压板(26)。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一种鞋子加工用裁断机构,其特征是:每个所述升降杆(24)外侧活动套设有第二弹簧(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