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用于厨余果蔬垃圾处理发酵装置,包括主体(1),其特征在于:所述主体(1)内部的底部位置设置有搅拌机构(16),所述搅拌机构(16)包括固定板(2),两组所述固定板(2)的底端位置设置有电动伸缩杆(3),两组所述电动伸缩杆(3)的底端位置设置有回字形侧刮板(4);
所述主体(1)底端的中间位置设置有第一电机(5),所述主体(1)内部的底面上设置有第一转轴(6),所述第一转轴(6)的侧壁上套设有两组第一固定套板(7);
所述第一固定套板(7)的侧壁上设置有两组搅拌板(8),所述搅拌板(8)的侧壁上贯穿设置有两组流动槽(9);
所述第一转轴(6)侧壁的底部位置套设有第二固定套板(10),所述第二固定套板(10)的侧壁上设置有底刮板(11),所述主体(1)内部的底面上贯穿设置有下料口(12)。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用于厨余果蔬垃圾处理发酵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主体(1)的底端位置设置有下料管(13),所述下料管(13)位于下料口(12)的底端位置,所述主体(1)右侧壁的底部位置开设有板槽(14),所述板槽(14)的内部位置设置有挡板(15)。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用于厨余果蔬垃圾处理发酵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主体(1)内部的顶部位置设置有破碎机构(27),所述破碎机构(27)包括进料管(18),所述主体(1)的顶端位置贯穿设置有进料口(17),所述进料管(18)位于进料口(17)的顶端位置。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用于厨余果蔬垃圾处理发酵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进料管(18)正面的侧壁上设置有两组第二电机(19),所述进料管(18)内部的前后两侧壁之间设置有两组第二转轴(20),所述第二转轴(20)的侧壁上设置有若干组拨动杆(21)。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用于厨余果蔬垃圾处理发酵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进料管(18)内部左右两侧壁的顶部位置均设置有第一引料板(22),所述主体(1)内部左右两侧壁的顶部位置均设置有第二引料板(23),所述主体(1)正面的侧壁上设置有两组第三电机(24)。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一种用于厨余果蔬垃圾处理发酵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主体(1)内部的前后两侧壁之间设置有两组第三转轴(25),所述第三转轴(25)的侧壁上设置有若干组破碎刀(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