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建筑施工支护用钢板桩,包括钢板桩主体(1),其特征在于,所述钢板桩主体(1)的内部设置有调节组件(2);
所述调节组件(2)包括螺杆槽(201)和单向螺杆(202),所述螺杆槽(201)开设在钢板桩主体(1)的内部,所述螺杆槽(201)的内部插接有单向螺杆(202),所述单向螺杆(202)的一端连接有把手(207),所述单向螺杆(202)的另一端连接有轴承(209),所述单向螺杆(202)的表面设置有移动块(203),所述移动块(203)的底部开设有螺纹孔(204),所述移动块(203)的一侧外表面连接有两组支撑架(205),两组所述支撑架(205)的一侧外表面连接有支撑板(206),所述钢板桩主体(1)靠近螺杆槽(201)的一侧开设有凹槽(208)。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建筑施工支护用钢板桩,其特征在于:所述把手(207)与单向螺杆(202)之间构成固定连接,所述单向螺杆(202)通过轴承(209)与螺杆槽(201)之间构成转动连接。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建筑施工支护用钢板桩,其特征在于:所述移动块(203)通过螺纹孔(204)与单向螺杆(202)之间构成螺纹连接,两组所述支撑架(205)与支撑板(206)之间构成固定连接。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建筑施工支护用钢板桩,其特征在于:所述移动块(203)的外表面与螺杆槽(201)的内表壁相贴合,所述把手(207)的外侧为圆形。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建筑施工支护用钢板桩,其特征在于:所述钢板桩主体(1)的两侧顶部设置有提手组件(3),所述提手组件(3)包括提手槽(301)和转动杆(302)。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建筑施工支护用钢板桩,其特征在于:两组所述提手槽(301)分别开设在钢板桩主体(1)的顶部两侧,两组所述提手槽(301)的内部均插接有转动杆(302)。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建筑施工支护用钢板桩,其特征在于:所述转动杆(302)的表面设置有手拉提手(303),所述手拉提手(303)的一侧开设有槽孔(304),所述手拉提手(303)通过槽孔(304)与转动杆(302)之间构成转动连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