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木屑有机覆盖物染色装置,包括支撑台与染料供应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撑台的上方转动设置有染料筒,且染料筒的内壁上固定有螺旋叶片,染料筒的左侧设置有能够相对转动的进料组件,所述染料筒的右侧设置有用于对有机覆盖物中携带的染料进行去除的染料去除机构,所述染料去除机构包括:挤排组件,所述挤排组件包括圆锥筒,所述圆锥筒与染料筒右侧的排料口进行固定连接,且染料筒的表面均匀开设有多个镂孔,所述支撑台顶部的后方固定连接有固定板,所述固定板的右侧通过转动杆转动连接有十字盘,所述十字盘相对的两端固定连接有阻挡圆盘,另外两端固定连接有延伸圆环;
驱动组件,设置在固定板的左侧用于驱动十字盘进行间歇转动;
限位组件,设置在固定板的左侧用于对转动后的十字盘进行定位;
收集组件,设置在圆锥筒的正下方用于对挤出的染料进行收集与过滤。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木屑有机覆盖物染色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驱动组件包括驱动电机,所述驱动电机与固定板的右侧固定连接,所述驱动电机位于固定板左侧的输出端固定连接有主动轮,所述转动杆贯穿固定板并延伸至固定板右侧的一端固定连接有从动轮。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木屑有机覆盖物染色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主动轮的表面等距离固定连接有一段轮齿,所述从动轮的表面等距离固定连接有四段轮齿,主动轮与从动轮进行间歇啮合传动。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木屑有机覆盖物染色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限位组件包括固定杆,所述固定杆与固定板的左侧固定连接,所述固定杆的表面转动连接有限位杆,所述限位杆与从动轮上的轮齿进行配合。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木屑有机覆盖物染色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杆位于限位杆左侧的表面套设有扭簧,所述扭簧的一端与限位杆固定连接,扭簧的另一端与固定杆的表面固定连接。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木屑有机覆盖物染色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收集组件包括开设在支撑台顶部的通槽,所述通槽的内壁上固定连接有回字型支撑台,所述回字型支撑台的上方放置有处于通槽内部的过滤板,所述支撑台的内部放置有位于通槽正下方的收集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