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市政桥梁美化用绿植固定机构,其特征在于,包括,
底座(1),
支腿(2),设置在所述底座(1)上,所述支腿(2)用于支撑绿植茎部,所述支腿(2)为柔性支腿,所述支腿(2)上具有支撑部(21),所述支腿(2)弯折后,所述支腿(2)的支撑部(21)处位于所述底座(1)的上方并支撑绿植茎部。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市政桥梁美化用绿植固定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支腿(2)的一侧还具有折弯槽(22),所述折弯槽(22)用于使所述支腿(2)沿其弯折。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市政桥梁美化用绿植固定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支腿(2)为柔性板体,所述折弯槽(22)位于所述支腿(2)的弯折方向一侧,所述折弯槽(22)为圆弧形,所述支腿(2)沿所述折弯槽(22)弯折后,所述支腿(2)形成弧形板体。
4.根据权利要求1或3所述的一种市政桥梁美化用绿植固定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支腿(2)至少设置有两个,多个所述支腿(2)折弯后,多个所述支腿(2)的支撑部(21)处相互靠近。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市政桥梁美化用绿植固定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支腿(2)上具有连接件(3),所述连接件(3)用于将相邻两个所述支腿(2)的支撑部(21)处连接。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一种市政桥梁美化用绿植固定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支腿(2)上开设有插孔(23),所述连接件(3)包括,
连接带(31),位于所述支腿(2)的一侧,
插件(32),设置在所述连接带(31)上,所述插件(32)用于插入相邻所述支腿(2)的插孔(23)内。
7.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市政桥梁美化用绿植固定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支腿(2)设置有三个,三个所述支腿(2)环绕所述底座(1)均匀设置。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一种市政桥梁美化用绿植固定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底座(1)上具有多个固定孔(11),靠近所述支腿(2)处均具有所述固定孔(11)。
9.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市政桥梁美化用绿植固定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底座(1)和所述支腿(2)均为柔性板体,且所述底座(1)与所述支腿(2)位于同一平面上,所述支腿(2)位于所述底座(1)的四周,所述底座(1)和所述支腿(2)一体成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