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玻璃纤维制品销售用防护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固定块(5)、气囊(7)、导管组件(13),所述固定块(5)被设置为直角形状,且所述固定块(5)向内凹陷的侧面设置有若干个第三槽口(12);
若干个所述第三槽口(12)的内部均设置有气囊(7),若干个所述气囊(7)靠近固定块(5)的一侧连接有导管组件(13)。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玻璃纤维制品销售用防护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导管组件(13)包括第一出气管(131)、进气口(132)、分流管(133)、第二出气管(134),所述第一出气管(131)的管身一侧与分流管(133)的一端连接,所述分流管(133)的另一端连接有第二出气管(134),所述第一出气管(131)贯穿固定块(5)的一端连接有进气口(132)。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玻璃纤维制品销售用防护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块(5)的底端设置有底座(6),所述底座(6)对固定块(5)有着支撑作用,所述底座(6)上设置有第二槽口(10),所述第二槽口(10)的开口方向朝上。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玻璃纤维制品销售用防护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槽口(10)的内部设置有弹簧(11),所述弹簧(11)与第二槽口(10)所在的底座(6)固定连接,所述弹簧(11)的顶端连接有缓冲垫(9)。
5.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玻璃纤维制品销售用防护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块(5)的顶端设置有若干个卡槽(8),若干个所述卡槽(8)用于限位。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一种玻璃纤维制品销售用防护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块(5)的上部设置有防护盖(3),所述防护盖(3)的底端四角设置有卡块(未释出),所述卡块与卡槽(8)卡接。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一种玻璃纤维制品销售用防护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防护盖(3)与防护箱(1)内部的第一槽口(4)相契合,且所述防护箱(1)的内侧四角设置均设置有固定块(5)和底座(6)。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一种玻璃纤维制品销售用防护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防护箱(1)被固定套(2)贯穿,所述固定套(2)伸入防护箱(1)内部的一端与进气口(132)连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