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可降尘建筑垃圾粉碎装置,包括粉碎箱(1),其特征在于:所述粉碎箱(1)的后端固定连接有吸尘装置(2),所述粉碎箱(1)的下端固定连接有收集箱(3),所述收集箱(3)的内壁活动连接有推铲装置(4),所述收集箱(3)的下端固定连接有两个支座(5),所述粉碎箱(1)的前端开设有两个观察窗(6),所述粉碎箱(1)的上端固定连接有粉碎装置(7),两个所述观察窗(6)的组件设置有控制器(8)。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可降尘建筑垃圾粉碎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收集箱(3)的前端活动连接有门板,所述门板的前端固定连接有拉杆。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可降尘建筑垃圾粉碎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吸尘装置(2)包括降尘箱(21),所述降尘箱(21)的前端与粉碎箱(1)的后端固定连接,所述降尘箱(21)的下端活动连接有吸尘泵(22),所述吸尘泵(22)的下端活动连接有管道(23),所述管道(23)的前端固定连接有吸尘头(24),所述降尘箱(21)的内壁固定连接有三个吸附滤板(25),所述降尘箱(21)的右端开设有通风口(26)。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可降尘建筑垃圾粉碎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通风口(26)的内壁活动连接有滤网。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可降尘建筑垃圾粉碎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推铲装置(4)包括第一电机(41),所述第一电机(41)的后端与收集箱(3)的内壁活动连接,所述第一电机(41)的输出端传动连接有电动伸缩杆(42),所述电动伸缩杆(42)的前端活动连接有推板(43),所述推板(43)的下端固定连接有铲板(44)。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一种可降尘建筑垃圾粉碎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推板(43)的后端活动连接有两个液压杆(45)。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可降尘建筑垃圾粉碎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粉碎装置(7)包括进料斗(71),所述进料斗(71)的下端与粉碎箱(1)的上端固定连接,所述进料斗(71)的上端活动连接有盖板(72),所述进料斗(71)的下方设置有两个第一粉碎辊(73),所述第一粉碎辊(73)的下方设置有五个隔板(74),所述隔板(74)的下方设置有九个第二粉碎辊(75),所述第二粉碎辊(75)的下方设置有两个斜槽板(76)。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一种可降尘建筑垃圾粉碎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粉碎辊(73)和第二粉碎辊(75)的后端均传动连接有供电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