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农业收割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机架(1)、传力柱(2)、握杆(3)、行走机构(4)、驱动部(5)和收割部(6);
两个所述传力柱(2)斜向安装在所述机架(1)上,所述握杆(3)安装在两个所述传力柱(2)的顶部,所述行走机构(4)安装在所述机架(1)的两侧,所述驱动部(5)安装在所述机架(1)上,所述收割部(6)安装在所述机架(1)上,且所述收割部(6)与所述驱动部(5)相连接。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农业收割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驱动部(5)包括承载板(51)、电机(52)、第一齿轮(53)、第二齿轮(54)、第一立板(55)和第一圆轴(56);
所述承载板(51)连接于所述机架(1),且所述承载板(51)位于所述机架(1)内,所述电机(52)安装在所述承载板(51)上,所述第一齿轮(53)连接于所述电机(52)的输出轴,两个所述第一立板(55)安装在所述机架(1)上,所述第一圆轴(56)转动安装在两个所述第一立板(55)之间,所述第二齿轮(54)固定套合在所述第一圆轴(56)上;
所述第一齿轮(53)与所述第二齿轮(54)相啮合。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农业收割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驱动部(5)还包括第一锥齿轮(57)、第二锥齿轮(58)、第二圆轴(59)、横梁(591)和第二立板(592);
所述第一锥齿轮(57)固定套合在所述第一圆轴(56)上,两个所述横梁(591)并排安装在所述机架(1)上,两个所述第二立板(592)共线且分别安装在两个所述横梁(591)上,所述第二圆轴(59)贯穿两个所述第二立板(592);
所述第二圆轴(59)靠近所述第一锥齿轮(57)的一端安装有所述第二锥齿轮(58),且所述第二锥齿轮(58)与所述第一锥齿轮(57)相啮合;
所述第二圆轴(59)可在两个所述第二立板(592)内转动。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农业收割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收割部(6)包括圆板(61)、凸圆柱(62)、椭圆环(63)、直角杆(64)、供靠条(65)、固定销(66)、往复条(67)和锯齿板(68);
所述圆板(61)连接于所述第二圆轴(59),所述凸圆柱(62)安装在所述圆板(61)的边缘处,且所述凸圆柱(62)滑卡在所述椭圆环(63)内,所述供靠条(65)紧贴于所述机架(1)的两侧,两个所述固定销(66)贯穿所述供靠条(65)和所述机架(1),所述往复条(67)滑动连接于所述供靠条(65),两个所述直角杆(64)一端连接于所述椭圆环(63)的两侧,两个所述直角杆(64)的另一端连接于所述往复条(67),若干所述锯齿板(68)相互之间等距连接于所述供靠条(65);
若干所述锯齿板(68)呈一字排开。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农业收割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收割部(6)还包括固定孔(69);
若干所述固定孔(69)贯穿设置在所述供靠条(65)上;
若干所述固定孔(69)位于两个所述固定销(66)上方。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一种农业收割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收割部(6)还包括连接于所述往复条(67)的若干回形板(691);
若干所述回形板(691)与若干所述锯齿板(68)一一对应,且若干所述锯齿板(68)位于若干所述回形板(691)内。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一种农业收割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行走机构(4)包括第三立板(41)和实心滚轮(42);
两个所述第三立板(41)安装在所述机架(1)上,两个所述实心滚轮(42)分别转动连接于两个所述第三立板(41);
两个所述实心滚轮(42)分别位于所述机架(1)的两侧。
8.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一种农业收割装置,其特征在于,
一种农业收割装置还包括上盖板(7)和下盖板(8);
所述上盖板(7)和所述下盖板(8)分别安装在所述机架(1)的上下两个面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