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市政工程用污水综合处理设备,包括沉淀池(1),其特征在于,还包括处理部,所述处理部包括通过驱动部件安装在沉淀池(1)上的下水管(8),所述下水管(8)上固定安装有滤水盒(11),所述滤水盒(11)下端固定安装有行架(9),所述行架(9)下端固定安装有两个刮板(14),所述行架(9)上安装有抽杂部件,所述行架(9)上固定安装有两个波纹管(12),两个所述波纹管(12)上均固定连通有多个连接管(13),多个所述连接管(13)上均设置有多个等距分布的波纹段(16),多个所述连接管(13)内均安装有调节部件,多个所述连接管(13)上均安装有吸杂部件,所述沉淀池(1)上安装有排杂部件,所述调节部件包括固定安装在连接管(13)内的多个连接杆(29),多个所述连接杆(29)上均固定安装有多个等距分布的梯形盘(20);
除杂部,所述除杂部包括通过支撑部件安装在沉淀池(1)上的收纳渠(7),所述收纳渠(7)上固定安装有围栏(27),所述围栏(27)上开设有多个泄水孔(28),所述收纳渠(7)与围栏(27)之间固定安装有挡板(26),所述下水管(8)上固定安装有两个横管(4),两个所述横管(4)上均通过复位部件安装有漂板(19)。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市政工程用污水综合处理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驱动部件包括固定安装在沉淀池(1)上的桥架(2),所述桥架(2)上固定安装有控制机(3),所述控制机(3)上安装有伺服电机(10),所述伺服电机(10)的驱动端固定安装有转动轴,且下水管(8)固定安装在转动轴上。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市政工程用污水综合处理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抽杂部件包括固定安装在行架(9)上的两个泵机(17),两个所述泵机(17)的进液端均固定连通有进液管,且两个波纹管(12)均与相应的进液管相连通,两个所述泵机(17)的出液端均固定连通有排杂管,且两个排杂管均与下水管(8)固定连通。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市政工程用污水综合处理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吸杂部件包括固定连通在连接管(13)上的吸嘴(15),且吸嘴(15)与相应的刮板(14)固定连接。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市政工程用污水综合处理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排杂部件包括开设在沉淀池(1)上的凹槽(23),且下水管(8)的一端密封转动安装在凹槽(23)上,所述凹槽(23)上固定安装有导管,且导管密封贯穿并固定安装在沉淀池(1)上。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市政工程用污水综合处理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撑部件包括固定安装在沉淀池(1)内的多个固定脚架(24),多个所述固定脚架(24)之间共同固定安装有限位板(6),且收纳渠(7)固定安装在限位板(6)上,且挡板(26)的一端固定安装在限位板(6)上。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市政工程用污水综合处理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复位部件包括转动安装在横管(4)上的复位转动轴(25),所述复位转动轴(25)上固定安装有夹板(18),且漂板(19)固定安装在夹板(18)上。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市政工程用污水综合处理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沉淀池(1)内固定安装有沥水板(5),所述沉淀池(1)内开设有过水槽(22),所述过水槽(22)上密封固定安装有导水板(21)。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市政工程用污水综合处理设备,其特征在于,两个所述刮板(14)均为圆弧形,所述沉淀池(1)底部为四周高、中间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