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含中药植物提取物的组合物,其特征在于,以质量份计,组成为:50‑500份水、
0.5‑3份人参根提取物、0.5‑3份侧柏叶提取物、0.2‑3份三七根提取物、0.1‑2.2份生姜提取物、0.2‑2.8份苦参根提取物、0.1‑2份桑叶提取物、0.5‑2.8份土大黄提取物和0.4‑2.5份地骨皮提取物;
土大黄提取物和地骨皮提取物的质量比为1:(0.6‑1.1);
侧柏叶提取物和苦参提取物的质量比为(1‑1.7):1。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组合物,其特征在于,以质量份计,组成为:60‑300份水、0.6‑2.5份人参根提取物、0.6‑2.8份侧柏叶提取物、0.2‑2.5份三七根提取物、0.2‑2份生姜提取物、
0.3‑2.5份苦参根提取物、0.2‑1.5份桑叶提取物、0.6‑2.7份土大黄提取物和0.5‑2.3份地骨皮提取物。
3.一种权利要求1‑2任意一项所述的组合物的制备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将水加热,然后加入人参根提取物、侧柏叶提取物、三七根提取物、生姜提取物、苦参根提取物、桑叶提取物、土大黄提取物和地骨皮提取物,混合,后处理,得到所述组合物。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制备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加热温度为30‑75℃。
5.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制备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混合为搅拌进行混合。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制备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搅拌的转速为20‑5000转/分。
7.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制备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后处理包括灭菌的步骤。
8.一种如权利要求1‑2任意一项所述的组合物在制备洗发水中的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