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具有有效保护的李子种植用摘取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整体结构(1)和移动结构(2),所述移动结构(2)位于整体结构(1)的底部两侧前后位置;
所述整体结构(1)包括底架(101),所述底架(101)的顶部一侧前后位置固定连接有框架(102),所述框架(102)的内表面靠近顶部位置滑动连接有滑块(108),所述底架(101)的顶部一侧固定连接有第一海绵垫(104),所述第一海绵垫(104)的顶部中心处固定安装有伺服电机(105),所述伺服电机(105)的顶部中心处转动连接有螺纹杆(106),所述滑块(108)的另一侧外表面固定连接有连接板(110),所述连接板(110)的内底部前后位置固定安装有电动滑台(109),所述电动滑台(109)的顶部固定连接有箱体(111)。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具有有效保护的李子种植用摘取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螺纹杆(106)的一端与伺服电机(105)的驱动端固定连接,所述螺纹杆(106)的另一端螺纹贯穿滑块(108)的外表面。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具有有效保护的李子种植用摘取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框架(102)的内底部中心处固定连接有滑杆(107),所述滑杆(107)的伸出端与滑块(108)的底部表面固定连接。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具有有效保护的李子种植用摘取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箱体(111)的后侧内表面靠近顶部位置固定连接有第一刀片(112),所述箱体(111)的前侧内表面靠近顶部两侧固定安装有伸缩杆(115),所述伸缩杆(115)的伸出端固定连接有第二刀片(114)。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具有有效保护的李子种植用摘取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箱体(111)的另一侧外表面开设有滑槽(113),所述滑槽(113)的内底部中心处滑动连接有滑板(103)。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具有有效保护的李子种植用摘取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箱体(111)的内底部中心处固定连接有第二海绵垫(116)。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具有有效保护的李子种植用摘取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移动结构(2)包括连接杆(201),所述连接杆(201)的底部端面固定连接有移动轮(202),所述连接杆(201)的顶部端面与底架(101)的底部表面固定连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