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煤炭加工用分筛装置,包括主件本体(1),其特征在于:所述主件本体(1)的内壁固定连接有挡板(3),所述主件本体(1)的内部固定连接有破碎辊筒机构(4),所述破碎辊筒机构(4)包括第一支撑板(401),所述第一支撑板(401)的顶部固定连接有第一电机(402),所述第一电机(402)的输出轴通过联轴器固定连接有破碎辊筒(403);所述主件本体(1)的一侧面固定连接有出料口(5),所述主件本体(1)的内部固定连接有第一筛板(6),所述主件本体(1)的内部固定连接有研磨辊筒机构(7),所述研磨辊筒机构(7)包括第二支撑板(701),所述第二支撑板(701)的顶部固定连接有第二电机(702),所述第二电机(702)的输出轴通过联轴器固定连接有转杆(703),所述转杆(703)的外壁固定连接有研磨辊筒(704),所述转杆(703)的外壁固定连接有固定轮(705),所述固定轮(705)的外壁转动连接有皮带(706),所述主件本体(1)的内部固定连接有第二筛板(8)。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煤炭加工用分筛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破碎辊筒(403)共设置有两个,且破碎辊筒(403)位于第一筛板(6)的上方。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煤炭加工用分筛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研磨辊筒(704)共设置有四个,且研磨辊筒(704)以主件本体(1)的垂直中线为对称轴对称设置。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煤炭加工用分筛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研磨辊筒(704)位于第二筛板(8)的上方,且研磨辊筒(704)位于第一筛板(6)的下方。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煤炭加工用分筛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主件本体(1)的顶部固定连接有进料斗(2),且进料斗(2)以主件本体(1)的垂直中线为对称轴对称设置。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煤炭加工用分筛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主件本体(1)的一侧固定连接有活页(9),所述活页(9)的一侧固定连接有检修门(10),所述检修门(10)的一侧固定连接有把手(11)。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一种煤炭加工用分筛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活页(9)共设置有两个,且活页(9)以主件本体(1)的垂直中线为对称轴对称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