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便携移动电源,其特征在于:包括电源本体、手机支架、以及电脑支架;
所述电源本体的顶部的中心位置开设有第一容置槽,所述第一容置槽内的前端铰接有手机支架;
所述第一容置槽的左右两侧的所述电源本体的顶部均开设有第二容置槽,所述第二容置槽内的前端铰接有电脑支架。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便携移动电源,其特征在于:所述手机支架通过连杆铰接于所述第一容置槽内;
所述电脑支架通过弹簧铰链铰接于所述第二容置槽内;
所述手机支架的厚度小于所述第一容置槽的深度;
所述电脑支架的厚度小于所述第二容置槽的深度。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便携移动电源,其特征在于:所述手机支架包括支撑杆、第一支撑板、以及第一支撑脚;
所述第一支撑板铰接于所述第一容置槽内;
所述第一支撑板的上侧壁的前侧开设有第三容置槽,所述第三容置槽内的前端铰接有第一支撑脚;
所述第一支撑板的下侧壁开设有第四容置槽,所述第四容置槽内的后端铰接有支撑杆。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便携移动电源,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容置槽的内的后端具有第一弧形段;
所述第一支撑脚的后端开设有第一凹槽,所述第一支撑脚容置于所述第三容置槽内时,所述第一凹槽与所述第一弧形段连通。
5.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便携移动电源,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撑杆的前端具有凸出的卡接段;
所述第一容置槽内部开设有若干沿所述第一容置槽的长度方向等距间隔分布的卡槽,所述卡接段与所述卡槽配合。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便携移动电源,其特征在于:所述卡接段设置于所述支撑杆前端的中部,且所述卡接段的宽度为所述支撑杆宽度的
1/3‑1/2。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便携移动电源,其特征在于:所述电脑支架包括第二支撑板、以及第二支撑脚;
所述第二支撑板铰接于所述第二容置槽内;
所述第二支撑板的上侧壁的前侧开设有第五容置槽,所述第五容置槽内的前端铰接有第二支撑脚。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便携移动电源,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五容置槽的内的后端具有第二弧形段;
所述第二支撑脚的后端开设有第二凹槽,所述第二支撑脚容置于所述第五容置槽内时,所述第二凹槽与所述第二弧形段连通。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便携移动电源,其特征在于:所述电源本体的顶部开设有第六容置槽,所述第六容置槽内铰接有把手;
所述第六容置槽后侧的所述电源本体的顶部开设有第三凹槽,所述第三凹槽与所述第六容置槽连通。
10.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便携移动电源,其特征在于:所述电源本体底部的四个边角处均固定有防滑底座;
所述第二支撑脚的下侧壁开设有防滑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