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琴弦加震结构,其特征在于,包括第一琴码、第二琴码和加震组件,所述第一琴码固定或可拆卸安装于琴身的第一外侧;所述第二琴码固定或可拆卸安装于琴身的第二外侧,且与所述第一琴码径向平行设置;所述第一外侧与所述第二外侧相背;琴弦依次穿过第一琴码和所述琴身固定于所述第二琴码上;
所述加震组件包括支撑板和若干个弹性件,所述支撑板设置于所述琴身的内腔且位于所述第一琴码与所述第二琴码之间,所述支撑板上的相对两边分别固定或可拆卸安装于所述琴身的第一内侧和第二内侧,所述支撑板为中空结构,所述弹性件固定或可拆卸安装于所述中空结构内,所述弹性件与所述第一琴码和所述第二琴码垂直。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琴弦加震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中空结构为矩形中空结构。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琴弦加震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中空结构内设置有若干个钩型连接部。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琴弦加震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钩型连接部为钩型凸起。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琴弦加震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撑板上的另外相对两边均为弧形。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琴弦加震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弹性件为弹簧。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琴弦加震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加震组件还包括第一连接件和第二连接件,所述第一连接件与所述第一内侧固定连接,所述第二连接件与所述第二内侧固定连接;所述支撑板上的相对两边分别与所述第一连接件和所述第二连接件活动连接。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琴弦加震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连接件和所述第二连接件上均设有与所述支撑板上的相对两边适配的滑道。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琴弦加震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琴码上设置有若干个第一安装孔,所述第二琴码上设置有若干个第二安装孔。
10.一种木吉他,其特征在于,包括如权利要求1至9任一项所述的琴弦加震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