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电动伸缩杆的高稳定驱动设备,其特征在于,包括:控制箱、驱动电机、正转继电器、反转继电器以及传动机构;
所述驱动电机与所述控制箱连接;所述正转继电器、所述反转继电器以及所述传动机构均收容于所述控制箱内并与所述控制箱连接;
所述正转继电器和所述反转继电器均与所述驱动电机电连接;
所述传动机构包括承接块、驱动齿轮、第一双联齿轮、第二双联齿轮、被动齿轮、驱动轴、驱动盘以及连接罩;所述承接块与所述控制箱连接,所述承接块上开设有穿设口,所述驱动电机的输出轴与所述驱动齿轮驱动连接,所述驱动齿轮与所述穿设口相适配,所述驱动齿轮穿过所述穿设口;所述第一双联齿轮、第二双联齿轮以及所述被动齿轮均与所述承接块转动连接;所述驱动齿轮与所述第一双联齿轮的被动轮相啮合,所述第一双联齿轮的主动轮与所述第二双联齿轮的被动轮相啮合,所述第二双联齿轮的主动轮与所述被动齿轮相啮合;
所述连接罩与所述承接块相适配,所述连接罩盖设在所述承接块上;所述驱动齿轮、所述第一双联齿轮、所述第二双联齿轮以及所述被动齿轮均收容于所述连接罩内;所述驱动轴与所述被动齿轮连接,所述连接罩上开设有驱动口,所述驱动轴穿过所述驱动口并外露于所述连接罩;所述驱动轴与所述驱动盘的中心区域连接;所述控制箱上开设有转动口,所述转动口与所述驱动盘相适配;所述驱动盘插设于所述转动口中。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动伸缩杆的高稳定驱动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驱动电机为步进电机。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动伸缩杆的高稳定驱动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驱动电机为伺服电机。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动伸缩杆的高稳定驱动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箱内开设有第一收容腔,所述第一收容腔与所述正转继电器相适配,所述正转继电器插设于所述第一收容腔内并与所述控制箱连接。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动伸缩杆的高稳定驱动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箱内开设有第二收容腔,所述第二收容腔与所述反转继电器相适配,所述反转继电器插设于所述第二收容腔内并与所述控制箱连接。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动伸缩杆的高稳定驱动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箱内开设有第三收容腔,所述第三收容腔与所述承接块相适配,所述承接块插设于所述第三收容腔内并与所述控制箱连接。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动伸缩杆的高稳定驱动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连接罩与所述承接块通过螺钉可拆卸连接。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动伸缩杆的高稳定驱动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正转继电器通过螺钉与所述控制箱连接。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动伸缩杆的高稳定驱动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反转继电器通过螺钉与所述控制箱连接。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动伸缩杆的高稳定驱动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承接块通过螺钉与所述控制箱连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