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便于操作的电缆敷设车,其特征在于,包括:底板(1),其为本新型结构主体;
滑槽(16),其开设于所述底板(1)的顶部;
第一电机(3),其安装于所述滑槽(16)的内部一侧;
丝杆(17),其连接于所述第一电机(3)的输出端;
螺纹套(15),其安装于所述丝杆(17)的表面;
导向板(6),其安装于所述螺纹套(15)的表面;
导向孔(7),其开设于所述导向板(6)的表面用于对电缆进行定位;
支架(4),其固定于所述底板(1)的顶部;
清理筒(5),其连接于所述支架(4)的内侧;
电热管(14),其设置于所述清理筒(5)的内侧。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便于操作的电缆敷设车,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架(4)还包括:导辊(12),其均呈等距离分布设置于所述支架(4)的内侧;
所述导辊(12)位于清理筒(5)的下方。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便于操作的电缆敷设车,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架(4)还包括:第二电机(9),其安装于所述支架(4)的一侧;
电缆线盘(8),其连接于所述第二电机(9)的输出端且位于支架(4)的内侧;
第一齿轮(10),其连接于所述电缆线盘(8)的另一端;
所述电缆线盘(8)位于清理筒(5)的上方。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便于操作的电缆敷设车,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架(4)还包括:第二齿轮(11),其安装于所述清理筒(5)的另一端;
所述第二齿轮(11)与第一齿轮(10)相啮合。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便于操作的电缆敷设车,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架(4)还包括:控制器(13),其设置于所述支架(4)的一侧;
所述控制器(13)分别与第一电机(3)、第二电机(9)和电热管(14)电性连接。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便于操作的电缆敷设车,其特征在于,所述底板(1)还包括:移动轮(2),其均安装于所述底板(1)的底部四周用于带动底板(1)移动;
所述移动轮(2)均设置有制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