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消防施工起重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底板(1),其顶部固定安装有U型架(2),底板(1)的正上方设置有托板(3),U型架(2)的两侧外表面均固定安装有两组滑杆(9),四组滑杆(9)的一端均固定安装于底板(1)的顶部,托板(3)活动套设于四组滑杆(9)上,托板(3)的顶部固定安装有抵板(4);
起重机构(7),其设置于U型架(2)上,起重机构(7)用于对放置在托板(3)上的物料进行起重;
夹持机构(6),其设置于托板(3)的顶部,夹持机构(6)包括夹板(601),托板(3)的顶部设置有两组夹板(601),两组夹板(601)均滑动安装于抵板(4)的一侧外表面上;
限位机构(5),其设置于托板(3)上,限位机构(5)包括转柄(501),托板(3)的一侧外表面转动安装有转柄(501),托板(3)的顶部开设有传动槽。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消防施工起重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限位机构(5)还包括丝杠(502)和T型限位板(503),传动槽的两侧内壁之间转动安装有丝杠(502),转柄(501)的转轴与丝杠(502)传动连接,托板(3)的顶部设置有T型限位板(503),T型限位板(503)螺纹安装于丝杠(502)上。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消防施工起重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夹持机构(6)还包括固定片(602)、延伸杆(603)和弹簧(604),托板(3)的顶部固定安装有两组固定片(602),两组夹板(601)上均固定安装有一组延伸杆(603),两组延伸杆(603)的一端均贯穿对应的固定片(602),两组延伸杆(603)上均套设有一组弹簧(604),两组弹簧(604)的一端均与对应的夹板(601)固定连接,两组弹簧(604)的另一端均与对应的固定片(602)固定连接。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消防施工起重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抵板(4)、限位机构(5)、夹持机构(6)和传动槽的数量均为两组且成对称分布设置。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消防施工起重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起重机构(7)包括立板(701)、伺服电机(702)、卷绳辊(703)和起重绳索(704),U型架(2)的顶部固定安装有两组立板(701),位于前侧的立板(701)的前侧外表面固定安装有伺服电机(702),两组立板(701)之间转动安装有卷绳辊(703),伺服电机(702)的转轴与卷绳辊(703)传动连接,卷绳辊(703)上卷设有起重绳索(704),起重绳索(704)的一端贯穿U型架(2)并固定安装于托板(3)的顶部,起重绳索(704)的外表面固定安装有至少为两组的加固绳(8),每组加固绳(8)的一端均与托板(3)的顶部固定连接。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一种消防施工起重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底板(1)的顶部固定安装有缓冲垫(10)。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一种消防施工起重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底板(1)的底部设置有四组万向自锁轮(11)且呈矩形排列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