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建筑施工钢管切割装置,包括切割组件和工作台,其特征在于:所述工作台上安装有第一螺杆,平行于第一螺杆在工作台的另一侧固设有侧板,侧板与第一螺杆之间垂直设有定位板,定位板的一端螺纹套设在第一螺杆上,另一端与侧板滑动连接;第一螺杆的端部安装有第一手轮;所述切割组件安装在工作台远离定位板的一侧,切割组件两侧的工作台上分别对称设有固定组件,所述固定组件包括垂直设在钢管上方的支架、移动板和夹板,移动板上下活动安装在支架上,夹板可拆卸安装在移动板下方,夹板底部设有多个与钢管表面配合的卡槽;两个支架之间垂直固连有连接架,连接架与支架上安装有用于驱动两个移动板同步上下动作的驱动机构。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建筑施工钢管切割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工作台上从切割组件处至工作台端部、垂直于定位板设有刻度尺。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建筑施工钢管切割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驱动机构包括传动轴、蜗轮、蜗杆和两个第二螺杆,两个第二螺杆分别竖直安装在对应的支架上,移动板的一端螺纹套设在对应的第二螺杆上,传动轴水平安装在两个螺杆之间的连接架上,传动轴两端通过对应的齿轮组与第二螺杆垂直传动,涡轮同轴固连在传动轴上,蜗轮与连接架上的蜗杆垂直传动,蜗杆的端部安装有第二手轮。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建筑施工钢管切割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齿轮组包括固连在第二螺杆上的第一锥齿轮和固连在传动轴端部的第二锥齿轮,两个锥齿轮垂直啮合。
5.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建筑施工钢管切割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架远离第二螺杆的一侧安装有滑杆,移动板的另一端滑动套设在滑杆上。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建筑施工钢管切割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夹板安装在活动板上,活动板上方竖直固连有套杆,套杆活动贯穿移动板的上端固连有限位块,套杆上套设有弹簧,弹簧两端分别与活动板和移动板抵接。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建筑施工钢管切割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夹板上端固设有T型块,活动板下方开设有与T型块相配合的T型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