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建筑工程技术用多功能灭火设备,包括底板(1),其特征在于:所述底板(1)的顶部设置有对火进行浇灭的灭火机构(2),所述灭火机构(2)的内部设置有便于维修灭火机构(2)的安装组件(3),所述灭火机构(2)包括支撑柱(201)、电机(202)、齿轮(203)、半齿轮(204)、固定杆(205)、转动杆(206)、水箱(207)、放置板(208)、增压泵(209)、进水管(210)、喷头(211)、注水管(212)和蓄电池(213),所述支撑柱(201)和电机(202)均栓接于底板(1)的顶部,所述齿轮(203)固连于电机(202)的输出端,所述半齿轮(204)设置于支撑柱(201)的外部,所述固定杆(205)焊接于半齿轮(204)的外壁上,所述转动杆(206)转动连接于支撑柱(201)的顶部,所述水箱(207)栓接于转动杆(206)的顶部,所述放置板(208)栓接于水箱(207)的内部,所述增压泵(209)栓接于放置板(208)的顶部,所述进水管(210)和喷头(211)分别栓接于增压泵(209)的输入端和输出端,所述注水管(212)连通设置于水箱(207)的外壁上,所述蓄电池(213)栓接于放置板(208)的顶部,所述增压泵(209)和电机(202)均与蓄电池(213)电性连接,所述固定杆(205)的一端与转动杆(206)的外壁焊接,所述齿轮(203)与半齿轮(204)啮合。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建筑工程技术用多功能灭火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安装
组件(3)包括安装板(301)、螺杆(302)和螺槽(303),所述安装板(301)插接于水箱(207)的顶部,所述螺杆(302)螺纹连接于安装板(301)的内部,所述螺槽(303)开设于水箱(207)的顶部,所述螺杆(302)的一端与螺槽(303)螺纹连接。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建筑工程技术用多功能灭火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底板
(1)的底部栓接有便于移动底板(1)的万向轮(4),所述万向轮(4)的数量为四个且均匀分布。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建筑工程技术用多功能灭火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底板
(1)的外壁上栓接有连接杆(5),所述连接杆(5)的一端焊接有横杆(6)。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建筑工程技术用多功能灭火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底板
(1)的外壁上分别栓接有第一连接柱(7)和第二连接柱(8),所述第一连接柱(7)的一端焊接有弹性板(9),所述弹性板(9)的侧壁与第二连接柱(8)的一端焊接。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建筑工程技术用多功能灭火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注水
管(212)的一端螺纹连接有防止水箱(207)内部被污染的密封盖(10)。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建筑工程技术用多功能灭火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底板
(1)的顶部栓接有防止电机(202)表面积灰的防护壳(11)。
8.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建筑工程技术用多功能灭火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横杆
(6)的外壁上粘接有便于使用者握住横杆(6)的橡胶套(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