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鱼竿生产的矫直设备,包括设备本体(1),其特征在于:所述设备本体(1)的底部固定连接有固定框(2),所述固定框(2)的内部滑动连接有滑动板(3),所述滑动板(3)远离固定框(2)的一端顶部固定连接有第一安装块(4),所述第一安装块(4)的内部开设有滑槽(5),所述滑槽(5)的内底部固定连接支撑柱(20),所述支撑柱(20)的外表面套设有弹簧(6),所述弹簧(6)的顶端固定连接有滑块(7),所述滑块(7)的顶部固定连接有连接柱(8),所述连接柱(8)的顶部固定连接有第一支撑块(9),所述第一安装块(4)的顶部开设有卡槽(11),所述卡槽(11)的内部插接有卡块(12),所述卡块(12)的内部插接有限位柱(13),所述卡块(12)通过限位柱(13)与第一安装块(4)固定连接,所述卡块(12)的内顶部固定连接有橡胶块(14),且橡胶块(14)与第一支撑块(9)的位置相对应。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鱼竿生产的矫直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支撑块(9)的内侧壁固定连接有保护套。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鱼竿生产的矫直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滑动板(3)的顶部固定连接有第二安装块(15),所述第二安装块(15)的顶部固定连接有第二支撑块(16)。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鱼竿生产的矫直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设备本体(1)的侧表面固定连接有固定座(17),所述固定座(17)的侧表面固定连接有固定柱(18)。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鱼竿生产的矫直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设备本体(1)的顶部开设有安装槽,所述安装槽的内部滑动连接有第一电机。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一种鱼竿生产的矫直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电机的输出端均固定连接有转动柱,所述转动柱的顶部固定连接有传动辊(19)。
7.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一种鱼竿生产的矫直设备,其特征在于:设备本体(1)内转动连接有双向螺纹杆,所述双向螺纹杆连接第二电机,所述双向螺纹杆的外表面螺纹连接有支撑板,所述支撑板的顶部转动连接有辅助辊。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一种鱼竿生产的矫直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电机、传动辊(19)和支撑板的数量均为两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