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便携式EPS应急电源固定结构,其特征在于:包括承载机构、运输机构和紧固机构;
所述承载机构包括车体、限位框和翻转板;所述车体上方固定有所述限位框,所述翻转板通过转动轴连接于所述车体上;
所述运输机构转动连接于所述车体和所述翻转板上;
所述紧固机构包括两个轴体、夹持部和推动部;两所述轴体转动连接在所述限位框两侧的通孔内,任意一个所述轴体上均固定有所述夹持部,所述推动部活动连接在所述限位框内,所述推动部的一端抵接在所述夹持部上。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便携式EPS应急电源固定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车体外部设置有若干轮体,所述翻转板上端为斜面结构,所述翻转板和所述限位框上均开设有若干螺纹孔。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便携式EPS应急电源固定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运输机构包括若干第一运料辊筒和若干第二运料辊筒;若干所述第一运料辊筒转动连接于所述车体上,并形成第一运料区域,若干所述第二运料辊筒转动连接于所述翻转板上,并形成第二运料区域。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便携式EPS应急电源固定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夹持部的数量为两个,任意一个所述夹持部包括夹持板;所述夹持板转动连接于所述轴体上,所述夹持板的两端分别设置有夹持端和受力端,所述受力端上抵接有所述推动部。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便携式EPS应急电源固定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紧固机构还包括驱动部;所述驱动部包括转动把手、第一锥齿轮和第二锥齿轮;所述转动把手的一端贯穿所述限位框并连接有所述第一锥齿轮,所述第一锥齿轮上啮合有所述第二锥齿轮,所述第二锥齿轮固定在所述推动部上。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一种便携式EPS应急电源固定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推动部包括螺纹杆和螺块;所述螺纹杆转动连接于所述限位框内,所述螺纹杆的中部固定有所述第二锥齿轮;所述螺纹杆上分别开设有正向螺纹槽和反向螺纹槽;所述正向螺纹槽和所述反向螺纹槽上均螺纹连接有所述螺块,所述螺块上固定有推动板,所述推动板的一端抵接在所述受力端上。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一种便携式EPS应急电源固定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推动板为L形板体。
8.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便携式EPS应急电源固定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夹持端的截面长度大于所述受力端的截面长度。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便携式EPS应急电源固定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通孔为方形孔。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便携式EPS应急电源固定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翻转板的翻转角度大于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