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焦炭生产用集尘装置,包括箱体,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箱体具有集气腔和分流腔;所述的箱体设置有进气口;所述的集气腔与进气口相接;所述的分流腔设置在箱体的内部两侧;所述的集气腔、分流腔内分别设置有导热组件;两个所述的分流腔之间具有颗粒吸附装置。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焦炭生产用集尘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集气腔和分流腔相互垂直设置;所述的集气腔和分流腔相互连通;所述的分流腔内设置有隔板;所述的隔板将分流腔划分为外腔室和内腔室。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焦炭生产用集尘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外腔室与集气腔连通;所述的内腔室开设有出气口;所述的出气口位于靠近集气腔的一侧;所述的外腔室和内腔室在远离集气腔的一侧连通。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焦炭生产用集尘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箱体相对集气腔的另一侧设置有负压风机;所述的箱体相对负压风机开设有抽吸口;所述的抽吸口位于两个内腔室之间。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焦炭生产用集尘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导热组件包括第一散热排管;所述的第一散热排管设置在集气腔内;所述第一散热排管的两端处于箱体的外侧。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一种焦炭生产用集尘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导热组件还包括均匀分布在外腔室和内腔室内的若干翅片;所述的翅片一端处于体的外侧;所述的翅片和第一散热排管与换热盘管相接;所述的换热盘管与储能设备相接。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焦炭生产用集尘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颗粒吸附装置包括一级颗粒物分离器和二级颗粒物分离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