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树脂制佛龛工艺品,其特征在于:包括底座(1)、胶水固定嵌设于底座(1)顶面的照明室组(2)、胶水固定嵌设于照明室组(2)顶面的顶盖(3)、活动套于底座(1)前端的抽屉(4)、设置于底座(1)底面的若干个脚垫(5)、垂直嵌设于照明室组(2)前侧两端的第一竖牌(6)以及第二竖牌(7),所述顶盖(3)前侧横向嵌设有顶牌(8),所述照明室组(2)由第一侧板组(21)、第二侧板组(22)以及后板(23)嵌接构成,所述底座(1)、照明室组(2)、顶盖(3)、第一竖牌(6)、第二竖牌(7)以及顶牌(8)均为树脂仿木材质。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树脂制佛龛工艺品,其特征在于:所述底座(1)包括底板(11)、开设于底板(11)顶面的底嵌槽(12)、设置于底嵌槽(12)前端左右两旁的第一通口(13)以及第二通口(14)。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树脂制佛龛工艺品,其特征在于:所述顶盖(3)包括顶板(31)、开设于顶板(31)底面的顶嵌槽(32)、设置于顶板(31)前侧的顶牌嵌沿(33)。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树脂制佛龛工艺品,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侧板组(21)包括侧板(211)、开设于侧板(211)一侧的面板嵌槽(212)、开设于面板嵌槽(212)中部的灯源槽室(213)、分布安装于灯源槽室(213)内的灯带(214)、开设于面板嵌槽(212)下端一侧的灯带通槽(215)、设置于侧板(211)前后两端的竖牌嵌沿(216)以及后板嵌沿(217)、活动卡嵌于面板嵌槽(212)上的面板(218),所述面板(218)上喷涂有照明窗(219),所述灯源槽室(213)呈蜂巢状,所述照明窗(219)呈蜂巢状,所述面板(218)为透明树脂材质,所述第一侧板组(21)以及第二侧板组(22)结构相同。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树脂制佛龛工艺品,其特征在于:所述后板(23)包括后板主体(231)、开设于后板主体(231)前侧两端的第一侧板嵌槽(232)以及第二侧板嵌槽(233),所述后板主体(231)呈圆弧型板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