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预警式行车记录仪,其特征在于,包括:
壳体,所述壳体包括可卸储存组件、卡环和底板,所述卡环设于所述可卸储存组件和所述底板之间,所述底板为固定块,所述卡环包括镜头和凹槽,所述凹槽设于所述壳体的侧面,所述镜头设于所述凹槽内部,所述凹槽用于保护所述镜头;
振动组件,所述振动组件设于所述底板上,所述振动组件包括测振板和振动感应器,所述测振板贴合连接于与所述底板,用于检测振感,所述振动感应器设于所述测振板上,位于所述底板中心,用于反馈振感。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预警式行车记录仪,其特征在于,所述预警式行车记录仪包括可卸储存组件,所述可卸储存组件包括轴承、储存部和可拆卸盖,所述可拆卸盖设于所述壳体顶面,所述轴承设于所述储存部上,所述可拆卸盖通过所述轴承与所述储存部连接,所述可卸储存组件用于放置内存卡。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预警式行车记录仪,其特征在于,所述拆卸盖开设有第一散热孔。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预警式行车记录仪,其特征在于,所述可拆卸盖与所述储存部相贴面设有海绵垫。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预警式行车记录仪,其特征在于,所述测振板为压电陶瓷,用于提高振动组件的灵敏度。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预警式行车记录仪,其特征在于,所述振动感应器为压电感应器。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预警式行车记录仪,其特征在于,所述测振板为圆形,用于增加传输震感的面积。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预警式行车记录仪,其特征在于,所述卡环凹槽两侧均设有多个第二散热孔,用于减少温度对振动感应器的影响。
9.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预警式行车记录仪,其特征在于,所述预警式行车记录仪包括显示屏,设于所述储存部与所述卡环之间,所述显示屏通过所述轴承为开盖式显示屏。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预警式行车记录仪,其特征在于,所述预警式行车记录仪为圆饼型,用于增加预警式行车记录仪的稳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