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电缆保护管接头装置,包括:第一连接机构与第二连接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连接机构与所述第二连接机构以可拆卸的方式配合连接;
所述第一连接机构两侧对称设置有第一固定座,所述第二连接机构两侧对称设置有第二固定座,位于同一侧的所述第一固定座与所述第二固定座之间设置有连杆;
所述第一连接机构一端设置有第一接头,所述第一接头外侧设置有凹槽,所述第二连接机构一端设置有第二接头,所述第二接头外侧设置有多个卡爪,通过卡爪与所述凹槽相配合将所述第一接头与所述第二接头连接。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电缆保护管接头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连接机构内部设置有第一管孔,所述第二连接机构内部设置有第二管孔,所述第一管孔与所述第二管孔内部穿过电缆。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电缆保护管接头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管孔与所述第二管孔的截面直径相同。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电缆保护管接头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连接机构底部设置有第一固定臂与第一吊臂,所述第一吊臂设置在所述第一连接机构的底部一端,所述第一固定臂设置在所述第一连接机构的底部中间位置。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电缆保护管接头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固定臂通过第一铰接轴连接有第一联动机构,所述第一联动机构的一端连接有第一支撑臂,所述第一支撑臂穿过所述第一吊臂的自由端。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一种电缆保护管接头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支撑臂的自由端连接有第一卡环。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电缆保护管接头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连接机构底部设置有第二吊臂与第二固定臂,所述第二吊臂设置在所述第二连接机构底部一端,所述第二固定臂设置在所述第二连接机构底部中间位置。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一种电缆保护管接头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固定臂底部通过第二铰接轴连接有第二联动机构,所述第二联动机构一端通过第二铰接轴连接有第二支撑臂。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一种电缆保护管接头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支撑臂自由端设置有第二卡环。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电缆保护管接头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接头外侧沿周向均布有三个调节支架,所述调节支架上配合连接有卡爪,所述卡爪一端设置有调节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