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塑胶料抛光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底座(1);所述底座(1)的上表面一侧固定连接有固定架(2),所述固定架(2)的外壁一侧固定连接有电机一(3),所述电机一(3)的输出端固定连接有转轴一(4),所述转轴一(4)的一端转动连接在固定架(2)的内侧,所述转轴一(4)的外壁固定连接有抛光辊(5),所述转轴一(4)的外壁转动连接有抛光筒(6),所述底座(1)的上表面另一侧固定连接有固定板(7),所述抛光筒(6)的外壁设置有驱动机构(8),所述驱动机构(8)固定在固定板(7)的一侧上部。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塑胶料抛光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驱动机构(8)包括支撑架(805)与电机二(801),所述支撑架(805)的一侧固定连接在固定板(7)的一侧上部,所述电机二(801)的一侧固定连接在支撑架(805)的外侧,所述电机二(801)的输出端固定连接有转轴二(802),所述转轴二(802)的一端转动连接在支撑架(805)的内侧,所述转轴二(802)的外壁两侧均固定连接有转轮一(803),所述转轮一(803)的外壁均社会中有皮带(804),两个所述皮带(804)的内侧均设置有转轮二(806),两个所述转轮二(806)的内侧分别固定连接在抛光筒(6)的外壁两侧。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塑胶料抛光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抛光筒(6)的外壁一侧固定连接有进料斗(9),所述抛光筒(6)的外壁另一侧固定连接有出料斗(10),所述进料斗(9)与出料斗(10)的一端均设置有密封盖。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塑胶料抛光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底座(1)的上表面一侧固定连接有送料绞龙(11),所述送料绞龙(11)的出料端设置在进料斗(9)的上方。
5.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塑胶料抛光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出料斗(10)的外壁一侧固定连接有电机三(12),所述电机三(12)的输出端固定连接有转杆(13),所述转杆(13)的一端转动连接在出料斗(10)的内壁,所述转杆(13)的外壁两侧均固定连接有拨杆(14)。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塑胶料抛光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抛光辊(5)设置有若干组,且若干组所述抛光辊(5)等距排列在转轴一(4)的外壁。
7.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一种塑胶料抛光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拨杆(14)设置有多个,且多个所述拨杆(14)等距排列在转杆(13)的外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