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焚烧炉出渣装置,包括焚烧炉本体(1),其特征在于,所述焚烧炉本体(1)的表面开设有上炉口和下炉口,上炉口和下炉口的表面分别转动连接有上盖(2)和下盖(3),所述焚烧炉本体(1)的内部滑动连接有连接板(8),所述连接板(8)的表面均匀开设有长槽,所述焚烧炉本体(1)的内部设置有托举结构,所述托举结构的表面设置有收集箱(6),所述收集箱(6)位于连接板(8)的底部,所述收集箱(6)的内部设置有用于对炉渣进行拨动的辅助机构,所述下盖(3)的表面设置有喷水管(14)。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焚烧炉出渣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托举结构包括气缸(4)和托板(5),所述气缸(4)固定安装在焚烧炉本体(1)的底壁,所述托板(5)固定安装在气缸(4)的输出端端口,所述托板(5)的表面设置有两个滑轨,所述收集箱(6)的底部开设有两个和滑轨相适配的滑槽。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焚烧炉出渣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连接板(8)的两侧均固定安装有固定块(7),所述焚烧炉本体(1)的内壁开设有竖槽(9),所述连接板(8)通过固定块(7)和竖槽(9)与焚烧炉本体(1)滑动连接。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焚烧炉出渣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辅助机构包括移动架(10),所述移动架(10)滑动连接在收集箱(6)的内部,所述收集箱(6)的内部转动连接有螺杆(11),所述收集箱(6)的表面固定安装有电机(13),所述电机(13)的输出轴表面和螺杆(11)的表面均固定安装有转盘(12),两个所述转盘(12)通过皮带传动连接。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焚烧炉出渣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移动架(10)的表面通过连接板(8)表面开设的长槽贯穿连接板(8)。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焚烧炉出渣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下盖(3)的表面开设有长孔,所述喷水管(14)固定安装在长孔的内部,所述喷水管(14)靠近焚烧炉本体(1)内部的一侧均匀设置有喷头,所述喷水管(14)远离喷头的一侧设置有管道连接口。
7.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焚烧炉出渣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收集箱(6)靠近下盖(3)的一侧开设有容纳槽(15),所述电机(13)和转盘(12)均设置在容纳槽(15)的内部,所述下盖(3)的表面相对于电机(13)的位置开设有散热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