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环境工程用废气安全排放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环境工程用废气安全排放装置包括:处理箱,所述处理箱远离地面的一端设置有进气管和排气管,处理箱的内部转动连接有搅拌结构,所述搅拌结构用于提高处理液与废气之间的反应速率;
行星结构,所述行星结构位于处理箱内部且与搅拌结构之间传动连接,用于提高搅拌结构的搅拌效率。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环境工程用废气安全排放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搅拌结构包括:驱动轴,所述驱动轴转动连接于处理箱内部远离地面的一端,驱动轴位于处理箱内部的一端固定连接有安装板;
连接轴,所述连接轴转动连接于安装板的一端且关于安装板呈圆周阵列设置,连接轴远离安装板的一端固定连接有连接板,连接板的一端固定连接有搅拌杆和螺旋搅拌叶片。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环境工程用废气安全排放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处理箱外部固定连接有驱动件,驱动件与驱动轴之间传动连接。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环境工程用废气安全排放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处理箱外部的一端固定连接有控制面板,控制面板的输出端与驱动件的输入端电连接。
5.根据权利要求2或3所述的环境工程用废气安全排放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行星结构包括:固定齿圈,所述固定齿圈固定安装于处理箱内部位于驱动轴的一端;
传动轴,所述传动轴转动连接于安装板中部,传动轴的两端固定连接有传动齿轮一和传动齿轮二,传动齿轮一与固定齿圈之间啮合传动;
传动齿轮三,所述传动齿轮三位于处理箱内部且与连接轴固定连接,传动齿轮三与传动齿轮二之间啮合传动。
6.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环境工程用废气安全排放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处理箱外部位于地面的一端固定安装有万向轮,万向轮关于处理箱对称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