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电力线路巡检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无人机;
所述无人机的底部转动设有夹持作业设备的夹持架;
所述夹持架包括偶数组铰接臂,所述铰接臂的一端于一点铰接设置;每两个所述铰接臂上设有用于调节两个所述铰接臂之间角度大小的限位杆;
所述铰接臂中活动的一端设有用于夹持所述作业设备的夹持板,所述夹持板转动设置。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电力线路巡检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无人机的底部设有安装板,所述安装板上转动设有主动齿轮和从动齿轮;
所述主动齿轮与设置与所述无人机内部的电机传动连接,所述从动齿轮与所述主动齿轮相互啮合;
所述主动齿轮的齿数小于所述从动齿轮的齿数。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电力线路巡检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铰接臂共设有四组;
所述从动齿轮的端面上垂直设有铰接轴,四组所述铰接臂的端部铰接设置在所述铰接轴上;
所述铰接轴上设有限制所述铰接臂脱落的第一限位螺丝。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电力线路巡检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铰接轴上套设有弹簧,所述弹簧的一端压紧在铰接臂上,另一端抵接所述第一限位螺丝的端面。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电力线路巡检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铰接臂包括调节柱,所述调节柱的上端转动设置所述铰接臂的活动端的端部;
所述夹持板转动设置在所述调节柱的下端面上。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一种电力线路巡检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调节柱上径向贯穿设有供所述限位杆穿过的滑动孔;
相对位于前侧的两个铰接臂共用一个限位杆;
所述限位杆的一端设有挡柄,另一端旋设有第二限位螺丝。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一种电力线路巡检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夹持板上转动设有用于增加与所述作业设备稳定性的固定板。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一种电力线路巡检系统,其特征在于:位于前侧的两个固定板上设有用于夹持柱状作业设备的弧形夹持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