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扫描笔,其特征在于,包括:笔身(1)、摄像头(2)、照明组件(3),所述照明组件(3)与所述摄像头(2)朝向相同,且所述照明组件(3)被设置为其照明范围与所述摄像头(2)的拍摄取景范围相匹配,以通过所述照明组件(3)的照明范围预览所述摄像头(2)的拍摄取景范围;
还包括照明区域限定组件,所述照明区域限定组件与所述照明组件(3)相邻设置,用于限定所述照明组件(3)的照明范围。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扫描笔,其特征在于,所述摄像头(2)、所述照明组件(3)均安装于所述笔身(1)的前端,且相互错位设置,所述照明区域限定组件安装于所述照明组件(3)的下方,所述照明组件(3)发出的光线经所述照明区域限定组件扩散照射后形成与所述摄像头(2)的视场角重合的照明区域(10)。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扫描笔,其特征在于,所述照明区域限定组件为透镜(4),所述透镜(4)贴合安装于所述照明组件(3)的底部,所述照明组件(3)发出的光线经所述透镜(4)透射后形成与所述摄像头(2)的视场角重合的照明区域(10)。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扫描笔,其特征在于,所述透镜(4)的厚度为T,宽度为W,其中
1mm≤T≤3mm,1mm≤W≤3mm。
5.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扫描笔,其特征在于,所述照明区域限定组件为挡片(5),所述挡片(5)分别设置于所述笔身(1)的前端两侧,两所述挡片(5)之间形成有与所述照明区域(10)大小相同的透光通道。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扫描笔,其特征在于,所述挡片(5)包括固定于所述笔身(1)上的主体部(501)、以及自所述主体部(501)朝背离所述笔身(1)方向垂直延伸的限定部(502)。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扫描笔,其特征在于,两所述限定部(502)之间的水平距离为L,所述照明组件(3)与所述限定部(502)底边的竖直距离为D,其中1mm≤L≤3mm,2mm≤D≤
4mm。
8.根据权利要求1‑7任一项所述的扫描笔,其特征在于,还包括开关件,所述开关件安装于所述笔身(1)上,且与所述照明组件(3)连接,用于控制所述照明组件(3)的开关。
9.根据权利要求1‑7任一项所述的扫描笔,其特征在于,所述照明组件(3)的发光中心线与所述摄像头(2)的中心线平行或重合。
10.根据权利要求1‑7任一项所述的扫描笔,其特征在于,所述照明组件(3)包括两个LED灯,两所述LED灯分别设置于所述摄像头(2)的两侧。
11.根据权利要求1‑7任一项所述的扫描笔,其特征在于,还包括显示屏(6),所述显示屏(6)安装于所述笔身(1)上。
12.根据权利要求1‑7任一项所述的扫描笔,其特征在于,所述摄像头(2)为变焦摄像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