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具有防护功能的手推车,包括底板(1),其特征在于:所述底板(1)底部四角的位置分别固定安装有移动轮(2),所述底板(1)顶部接近背面的位置固定连接有推手把(3),所述底板(1)的外部设置有防护机构(5),所述防护机构(5)包括有两块支撑板(51),两块所述支撑板(51)分别固定连接在底板(1)顶部接近两侧的位置。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具有防护功能的手推车,其特征在于:所述防护机构(5)还包括有两排第一弹簧(52),两排所述第一弹簧(52)分别固定连接在两块支撑板(51)的一侧,两排所述第一弹簧(52)远离支撑板(51)的一端分别固定连接有侧面挡板(53)。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具有防护功能的手推车,其特征在于:所述防护机构(5)还包括有滑槽(54),所述底板(1)的正面开设有滑槽(54),所述滑槽(54)的内壁滑动连接有滑板(55),所述滑板(55)的正面固定连接有正面挡板(56),所述滑板(55)与滑槽(54)的内壁之间的位置固定连接有一排第二弹簧(57)。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具有防护功能的手推车,其特征在于:所述底板(1)的顶部固定连接有框体(4),所述框体(4)的内壁两侧分别开设有两排限位槽(41),所述框体(4)的内部设置有一排放置板(42),且放置板(42)的两侧分别与两侧对应位置的限位槽(41)滑动连接。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具有防护功能的手推车,其特征在于:一排所述放置板(42)的顶部开设有一面放置槽(43),且放置槽(43)呈椭圆形,且内壁固定连接有一层海绵。
6.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具有防护功能的手推车,其特征在于:两排所述限位槽(41)靠近正面的位置分别滑动连接有插销(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