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可调节支撑高度的燃气灶,包括燃气灶本体(1),其特征在于:所述燃气灶本体(1)的底面两侧皆开设有滑槽(3),且每根滑槽(3)的两端皆滑动连接有一组滑块(4),每组所述滑块(4)上皆转动连接有一组相互交叉转动连接的支腿(5),每根所述滑槽(3)内皆转动连接有一根与滑块(4)螺纹连接的螺杆(6),且每根螺杆(6)上皆设置有蜗轮(7),所述燃气灶本体(1)内部转动连接有两根分别于两个蜗轮(7)啮合的蜗杆(8),且两根蜗杆(8)之间连接有同步传动机构,位于所述燃气灶本体(1)正面的蜗杆(8)顶面转动连接有转盘(11)。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可调节支撑高度的燃气灶,其特征在于:所述同步传动机构包括传动齿轮(9)与传动链条(10),每根所述蜗杆(8)上皆设置有传动齿轮(9),且传动齿轮(9)上套设有传动链条(10)。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可调节支撑高度的燃气灶,其特征在于:所述转盘(11)的偏心处滑动连接有摇把(12),且燃气灶本体(1)的顶面开设有与摇把(12)配合的环槽(13)。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可调节支撑高度的燃气灶,其特征在于:所述环槽(13)的内部开设有与摇把(12)配合的固定插孔,且摇把(12)的顶面转动连接有拉环(14)。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可调节支撑高度的燃气灶,其特征在于:所述燃气灶本体(1)的背面设置有燃气连接管(15),且燃气灶本体(1)的背面位于燃气连接管(15)的下方设置有管道夹(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