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船舶舱室烟雾报警系统,该系统包含主机、若干条可寻址检测回路、显示屏、自动灭火装置、报警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可寻址检测回路包括感温探头、感烟探头、微型摄像机以及终端电阻;若干所述可寻址检测回路、所述显示屏、所述自动灭火装置以及所述报警装置分别与所述主机电连接。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船舶舱室烟雾报警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感烟探头包含发光二极管、烟气通道、暗室、凸透镜以及光电管,所述光电管与所述主机相连接。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船舶舱室烟雾报警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感温探头包括感温双金属片以及焊接在所述感温双金属片底部的金属触点。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船舶舱室烟雾报警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感温探头中包含所述感温双金属片、所述金属触点以及发光二极管所组成的感温回路。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船舶舱室烟雾报警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自动灭火装置包括通风机设备、防火门闸装置以及灭火剂喷撒装置。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船舶舱室烟雾报警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报警装置包括警示铃以及发光警示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