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市政施工用划线装置,其包括底板,所述底板贯穿开设有出料口;其特征在于,所述出料口的相对两侧壁分别开设有安装槽、限位槽,所述安装槽远离所述出料口的一端延伸至所述底板的一侧面;
所述划线装置还包括:
调节板,其滑动配合安装在所述安装槽内,所述调节板的一端可伸入到所述限位槽内且其另一端伸出到所述安装槽外;
筛板,其安装在所述出料口内并位于所述调节板的下方;以及振动件,其安装在所述底板上并用于带动所述筛板振动。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市政施工用划线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划线装置还包括:安装轴一,其贯穿所述底板的一端并与所述底板转动配合连接,其两端均伸出到所述底板外且其两端均固定有滚轮一;以及安装轴二,其与所述安装轴一平行,其贯穿所述底板的另一端并与所述底板转动配合连接,且其两端均伸出到所述底板外且其两端均固定有滚轮二。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市政施工用划线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底板内开设有与所述出料口连通并位于所述限位槽下方的安装腔一,所述筛板的一端位于所述安装腔一内且所述筛板的一端两侧均设置有与所述底板转动配合连接的销轴,所述筛板两侧的销轴同轴设置;
所述底板内开设有与所述出料口连通并位于所述安装槽下方的安装腔二,所述筛板的另一端设置有延长板且所述延长板伸入到所述安装腔二内,所述振动件安装在所述安装腔二并用于带动所述延长板上下振动。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市政施工用划线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安装轴一位于所述安装腔二内且其两端贯穿所述底板;所述振动件包括:传动轴,其设置在所述安装腔二内并与所述安装轴一平行,所述传动轴位于所述延长板下方且其两端均与所述底板转动配合连接;
同步轮一,其固定安装在所述传动轴上;
同步轮二,其固定安装在位于所述安装腔二内的所述安装轴一上;
同步带,其套装在所述同步轮一、所述同步轮二上;以及凸轮,其固定在所述传动轴上并位于所述延长板下方,其在转动过程中带动所述延长板上下振动。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市政施工用划线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划线装置还包括:扶手杆,其位于所述底板的一端并安装在所述底板上。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市政施工用划线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划线装置还包括:箱体,其安装在所述底板上并与所述出料口连通,其顶端设有进料口。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市政施工用划线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划线装置还包括:盖板,其与所述箱体顶端进料口配合连接以对所述箱体进行密封。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市政施工用划线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出料口另外相对的两侧壁均开设有滑槽,所述滑槽两端分别与所述安装槽、限位槽连通;所述调节板的一端两侧均设置有滑块,两个所述滑块分别滑动配合安装在两个所述滑槽内。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市政施工用划线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调节板的另一端设置有长度刻度线。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市政施工用划线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出料口的截面为方形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