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建筑垃圾线缆回收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底座,其上方依次架设第一线轴、切割组件和两个第二线轴;
切割组件,其包括安装座和转轴,所述安装座架设于底座上方,所述安装座内转动设有转轴,所述转轴的两端均设有循环滑槽,所述转轴上设有两个与循环滑槽配合的移动块,所述转轴的上方和下方均设有刀座,所述移动块与刀座之间转动设有连杆,所述刀座上均设有刀片,所述安装座的两端均设有螺纹槽,所述螺纹槽内均设有螺纹管,所述螺纹管上均转动设有配合板,所述配合板上均设有第一内棘轮,所述螺纹管上均设有第一棘爪,所述安装座的两端侧壁上均转动设有转盘,所述转盘与移动块之间设有若干穿过配合板的伸缩杆,所述安装座的底部转动设有连接轴,所述连接轴上设有两个顶板,所述顶板一侧均设有与刀片配合的磨石,所述顶板与磨石之间设有第一弹簧。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建筑垃圾线缆回收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转轴的一端转动连接第一齿轮,所述第一齿轮上设有第二内棘轮,所述转轴上设有第二棘爪,所述连接轴的一端转动连接第三齿轮,所述第三齿轮上设有第三内棘轮,所述连接轴上设有第三棘爪,所述第三内棘轮与第二内棘轮方向相反。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建筑垃圾线缆回收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底座上设有第二支架,所述安装座设于第二支架上,所述第二支架上设有第二驱动件,所述第二驱动件上设有与第一齿轮和第三齿轮啮合的第二齿轮。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建筑垃圾线缆回收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支架的两侧均设有导向板,所述导向板上均设有导向孔。
5.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建筑垃圾线缆回收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安装座的上方设有压板,所述压板与第二支架之间设有若干第四弹簧,所述压板上设有压槽。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建筑垃圾线缆回收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螺纹管的侧壁与螺纹槽侧壁之间设有第二弹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