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中药材去皮机,其特征在于,包括上端开口的箱体(100)及传动箱(200),所述箱体(100)内设有固定毛辊组(300)及活动毛辊组(400),所述固定毛辊组(300)与活动毛辊组(400)之间形成V形容纳槽,所述固定毛辊组(300)包括两端与所述箱体(100)的左右侧壁连接的固定板(301)及转动设置在固定板(301)上的若干个第一辊轴(302),其中一个第一辊轴(302)与位于所述传动箱(200)内的旋转驱动机构(500)的输出端固定,各第一辊轴(302)之间通过第一皮带传动机构(600)同步转动,所述第一辊轴(302)上套设有第一毛辊(303),所述固定板(301)上设有与所述第一毛辊(303)接触的第一清理刷(3011),所述活动毛辊组(400)包括顶端通过转动轴(401)与所述箱体(100)的左右侧壁转动连接的活动板(402)及转动设置在活动板(402)上的若干个第二辊轴(403),其中一个第二辊轴(403)的中轴线与所述转动轴(401)的中轴线重合且该第二辊轴(403)的一端延伸至所述传动箱(200)内与第一辊轴(302)之间通过反向传动机构(700)反向转动,各第二辊轴(403)之间通过第二皮带传动机构(800)同步转动,所述第二辊轴(403)上套设有第二毛辊(404),所述活动板(402)上设有与第二毛辊(404)接触的第二清理刷(4021),所述活动板(402)远离所述第二辊轴(403)的一侧底端铰接有伸缩杆(900),所述伸缩杆(900)的另一端与所述箱体(100)的内壁铰接。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中药材去皮机,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毛辊(303)的转动方向与第一清理刷(3011)的延伸方向、第二毛辊(404)的转动方向与第二清理刷(4021)的延伸方向之间的夹角小于90°。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中药材去皮机,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清理刷(3011)及第二清理刷(4021)的延伸方向向下倾斜。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中药材去皮机,其特征在于,所述反向传动机构(700)包括转动设于所述传动箱(200)内的传动轴(701),所述传动轴(701)上套设有传动齿轮(7011)及传动带轮(7012),所述第一辊轴(302)上设有与传动齿轮(7011)啮合连接的主动齿轮(3021),所述传动带轮(7012)与第二辊轴(403)之间通过第三皮带(702)同步转动。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中药材去皮机,其特征在于,所述活动板(402)呈U形且一侧设有安装箱(4022),所述第二皮带传动机构(800)设于所述安装箱(4022)内。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中药材去皮机,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皮带传动机构(600)包括第一带轮(601)及第一皮带(602),所述第一带轮(601)套设在所述第一辊轴(302)上,各第一带轮(601)之间通过第一皮带(602)传动连接。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中药材去皮机,其特征在于,所述箱体(100)的内侧底部设有上端开口的抽拉箱(101),所述抽拉箱(101)呈网状设置。
8.根据权利要求1‑7任一所述的中药材去皮机,其特征在于,所述箱体(100)的底部设有排污口(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