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蓄热式燃气焙烧炉,包括主体(1),其特征在于:所述主体(1)的顶部固定连接有排气管(2),所述主体(1)的底端固定连接有连接导管(4),所述连接导管(4)的另一端固定连接有水箱(3),所述水箱(3)的内部固定连接有输送管(6),所述水箱(3)的顶部固定连接有吸热机构(5)。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蓄热式燃气焙烧炉,其特征在于:所述水箱(3)的一侧固定连接有连接限位框架(7),所述连接限位框架(7)的内侧活动连接有活动安装块(8),所述活动安装块(8)的表面固定连接有连接收集机构(9)。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蓄热式燃气焙烧炉,其特征在于:所述活动安装块(8)的端部固定连接有固定定位杆(10),所述固定定位杆(10)的表面外侧活动套接有活动偏转杆(12),所述水箱(3)的前表面固定连接有固定限位块(11),所述活动偏转杆(12)的表面端部固定连接有连接拨动杆(13)。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蓄热式燃气焙烧炉,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限位块(11)的剖面形状为L形,所述固定限位块(11)的内侧与活动偏转杆(12)的表面外侧相互贴合。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蓄热式燃气焙烧炉,其特征在于:所述吸热机构(5)包括固定支撑架(14),所述固定支撑架(14)的内侧固定连接有吸热管(15),所述吸热管(15)的顶部固定连接有连接水管(17),所述连接水管(17)的另一端延伸至水箱(3)的内部,并连接有水泵,所述吸热管(15)的底端固定连接有回流管(18),所述回流管(18)与水箱(3)之间相互接通。
6.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蓄热式燃气焙烧炉,其特征在于:所述连接收集机构(9)包括受力箱(19),所述受力箱(19)的底端边缘固定连接有万向轮(20)。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一种蓄热式燃气焙烧炉,其特征在于:所述受力箱(19)的端部固定连接有连接把手(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