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城乡规划测绘用测绘仪的稳定支撑架,包括中空柱状的主体(1),其特征是,所述主体(1)的下端设有多个贯通主体(1)底部的开口(2),各所述开口(2)上分别铰接有一支脚(3);
所述主体(1)内固定有一中心杆(4),所述中心杆(4)的中部分别设有弹簧座(5)和限位环(6),所述弹簧座(5)和限位环(6)之间的中心杆(4)上上下滑动连接有一环形的连接座(7),所述连接座(7)和弹簧座(5)之间的中心杆(4)上套置有一弹簧(8),各所述支脚(3)的内侧分别通过连接杆(9)与连接座(7)相连接;
还包括插入部,所述插入部的一端为锥形的插入端(10),所述插入部的另一端为圆柱端(11),所述圆柱端(11)的底部具有螺孔(12),所述插入端(10)和圆柱端(11)之间具有限位部(13),所述限位部(13)的外周阵列有多个限位槽,各所述支脚(3)内侧具有与限位槽相对应的限位凸块(14),当各支脚(3)收拢时,所述插入端(10)朝上设置,各所述支脚(3)的限位凸块(14)与对应的限位槽相匹配,当各支脚(3)打开时,所述插入端(10)朝下设置,所述圆柱端(11)螺接在中心杆(4)底部;
还包括一锁定环(15),各所述支脚(3)的外侧下端具有对应的外螺纹,当各支脚(3)收拢时,所述锁定环(15)螺接在各支脚(3)的下端对各支脚(3)进行锁定。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城乡规划测绘用测绘仪的稳定支撑架,其特征是,所述支脚(3)有三根。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城乡规划测绘用测绘仪的稳定支撑架,其特征是,所述中心杆(4)通过上连接块(16)和下连接块(17)固定在主体(1)内。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城乡规划测绘用测绘仪的稳定支撑架,其特征是,所述上连接块(16)和下连接块(17)分别与主体(1)相焊接。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城乡规划测绘用测绘仪的稳定支撑架,其特征是,所述下连接块(17)与主体(1)的底部保持间距,所述中心杆(4)的底部延伸出下连接块(17)并与主体(1)的底部相齐平,当各支脚(3)打开时,圆柱端(11)螺接在中心杆(4)底部并与下连接块(17)相抵接。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一种城乡规划测绘用测绘仪的稳定支撑架,其特征是,所述主体(1)的顶部还设有一用于固定测绘仪的固定座(18),所述固定座(18)和上连接块(16)连接为一体。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一种城乡规划测绘用测绘仪的稳定支撑架,其特征是,各所述支脚(3)的内侧以及连接座(7)的底部分别设有对应连接杆(9)的连接部,所述连接杆(9)的两端分别转动连接在两连接部之间。
8.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一种城乡规划测绘用测绘仪的稳定支撑架,其特征是,各所述支脚(3)底部的内侧具有一斜坡(19),所述斜坡(19)上固定有阻尼垫,以避免支脚(3)发生打滑。
9.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一种城乡规划测绘用测绘仪的稳定支撑架,其特征是,所述固定座(18)一侧还设有水平仪。
10.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一种城乡规划测绘用测绘仪的稳定支撑架,其特征是,还包括一收纳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