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门窗生产用送料机构,包括固定机架(1),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机架(1)的顶部固定连接有主框架(2),所述主框架(2)两侧内壁之间固定连接有两根限位杆(3),所述主框架(2)外壁一侧的中心固定连接有电机座(4),所述主框架(2)与电机座(4)之间安装有传送驱动机构(5);
两根所述限位杆(3)与传送驱动机构(5)之间安装有滚珠螺母座(6),所述滚珠螺母座(6)顶部中心固定连接有旋转座(7),所述旋转座(7)的顶部转动连接有支撑板(8);
所述支撑板(8)底部的前后端均固定连接有弹性复位机构(9),两组所述弹性复位机构(9)上均固定连接有夹持固定结构(10);
两组所述夹持固定结构(10)上均固定连接有硅胶垫(11)。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门窗生产用送料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机架(1)与主框架(2)为一体式结构。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门窗生产用送料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传送驱动机构(5)包括滚珠丝杠(501),所述电机座(4)上安装有伺服电机(502),所述伺服电机(502)的输出轴与滚珠丝杠(501)的一端固定连接。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门窗生产用送料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滚珠丝杠(501)转动连接于主框架(2)的中心。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门窗生产用送料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弹性复位机构(9)包括两个固定轴套(901),两个所述固定轴套(901)的中心远离开口的一端均固定连接有夹紧弹簧(902),两个所述固定轴套(901)内均滑动连接有伸缩杆(903)。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一种门窗生产用送料机构,其特征在于:两个所述固定轴套(901)固定于支撑板(8)底部两侧的前端或后端,且两个所述伸缩杆(903)的一端分别与两个夹紧弹簧(902)另一端固定连接。
7.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一种门窗生产用送料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夹持固定结构(10)包括两个固定座(1001),两个所述固定座(1001)之间固定连接有连接杆(1002),两个所述固定座(1001)之间的顶部滑动连接有U型夹杆(1003),所述固定座(1001)两端底部均固定连接有限位块(1004)。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一种门窗生产用送料机构,其特征在于:两个所述固定座(1001)分别与对应的两个伸缩杆(903)固定连接,且硅胶垫(11)固定于U型夹杆(1003)的内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