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车用触摸反馈贴,包括反馈贴本体,其特征在于,所述反馈贴本体包括触摸部和粘胶层,所述触摸部设有可供触摸识别的凸起,所述触摸部和粘胶层相对设置于反馈贴本体的两侧。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车用触摸反馈贴,其特征在于,所述反馈贴本体由透明材料制成。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车用触摸反馈贴,其特征在于,所述反馈贴本体由非透明材料制成。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车用触摸反馈贴,其特征在于,所述反馈贴本体上设有标识区和非标识区;所述标识区与目标按键的标识区域对应,所述标识区为实体结构或镂空结构;所述非标识区设有可供触摸识别的凸起。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车用触摸反馈贴,其特征在于,所述标识区为实体结构时,其内可设置标识文字和/或标识图案和/或装饰图案。
6.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车用触摸反馈贴,其特征在于,所述标识区采用透明材料制成。
7.如权利要求1‑6任一权利要求所述的车用触摸反馈贴,其特征在于,所述反馈贴本体与目标按键对应。
8.如权利要求1‑6任一权利要求所述的车用触摸反馈贴,其特征在于,所述反馈贴本体与目标按键的标识区域对应。
9.如权利要求1‑6任一权利要求所述的车用触摸反馈贴,其特征在于,所述反馈贴本体设有可对使用者进行视觉提醒的强标识层。
10.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车用触摸反馈贴,其特征在于,所述强标识层表面具有或内部填充有可发出夜光的荧光粉或可折射光的物质,或者所述强标识层为镭射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