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矿巷道支护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若干个水平设置的横架螺柱,所述横架螺柱的两端之间分别装配连接有支护锚网机构;
所述支护锚网机构若干个上下间隔设置的横向锚杆,所述横向锚杆之间固定连接有若干个前后间隔设置的纵向锚杆;
所述横架螺柱贯穿位于前后端部位置所述纵向锚杆上;
所述横向锚杆与纵向锚杆的交叉位置装配连接有巷道壁埋设组件;所述巷道壁埋设组件包括固定连接在支护锚网机构上的牵拉杆,所述牵拉杆上固定连接有若干个内埋件;
所述内埋件包括固定连接在牵拉杆上的外环座,所述外环座上固定连接有若干个连接柱,所述连接柱上固定连接有埋设爪,所述埋设爪包括爪杆部以及一体成型在爪杆部上的弯爪部。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采矿巷道支护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采矿巷道支护装置包括前后两侧间隔设置的四个横架螺柱,每侧具有两个上下间隔设置的横架螺柱。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采矿巷道支护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横架螺柱的左右两端分别螺纹连接有一对定位在纵向锚杆两侧的端部调节螺母。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采矿巷道支护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外环座的内侧壁上焊接连接有若干个内连接杆,所述内连接杆焊接在牵拉杆上;
所述爪杆部朝内倾斜设置,所述爪杆部焊接在连接柱上。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采矿巷道支护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横向锚杆上开设有若干个与纵向锚杆对应的第一贯穿孔,所述纵向锚杆从第一贯穿孔贯穿,所述横向锚杆与纵向锚杆的贯穿位置之间通过紧固螺杆紧固;
位于前后端部位置所述纵向锚杆上开设有贯穿所述横架螺柱的第二贯穿孔。
6.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采矿巷道支护装置,其特征在于,位于顶部位置所述横架螺柱之间装配连接有若干个左右间隔设置的上支护板机构;
位于底部位置所述横架螺柱之间装配连接有若干个与上支护板机构对称设置的下支护板机构。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采矿巷道支护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上支护板机构、下支护板机构均包括装配连接在横架螺柱之间的支护板,所述支护板的外侧壁上固定连接有若干个嵌入钢柱。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采矿巷道支护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横架螺柱上固定连接有垂直调节螺杆,所述支护板装配连接所述垂直调节螺杆。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采矿巷道支护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垂直调节螺杆上螺纹连接有顶动支护板的上顶螺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