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能源再利用废气处理装置,包括处理罐和可拆卸的设于处理罐内的多个过滤板,其特征在于,还包括装配座,所述的处理罐安装在所述装配座上,所述处理罐的中部沿径向方向一分为二,分别为第一罐体和第二罐体,所述的第一罐体所述装配座固定连接,所述的第二罐体与所述的装配座之间通过直线导轨活动连接,所述装配座靠近所述第二罐体的一端设有固定板,所述固定板上设有动力缸,所述动力缸的伸缩端连接在所述第二罐体上。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能源再利用废气处理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罐体和第二罐体相邻的面均设有密封垫。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能源再利用废气处理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罐体和第二罐体之间相邻的端面上均开设有装配槽,所述密封垫的其中一面具有可插接在所述装配槽内的装配条。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能源再利用废气处理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装配槽和装配条均为环形。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能源再利用废气处理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过滤板包括边框和活性炭板,所述边框的周侧均匀的设有多个限位块,所述第一罐体和第二罐体的内部具与多个所述限位块一一配合的限位槽,所述的限位块可滑动的安装在所述限位槽,所述边框的其中一面固定有隔离杆。
6.根据权利要求5项所述的能源再利用废气处理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边框内设有十字支撑架,所述的活性炭板嵌入所述边框内且抵靠在十字支撑架上。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能源再利用废气处理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边框和活性炭板均为圆盘形,且活性炭板均匀的分割成四部分,每部分活性炭板均与所述的十字支撑架通过螺栓可拆卸连接。
8.根据权利要求1‑7任一所述的能源再利用废气处理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处理罐的两端均具有供气体通过的出入口,且所述出入口的最低水平高度大于所述固定板顶端面的水平高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