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焊枪支架,包括底座,其特征在于,在底座的第一端安装有用于夹持焊枪手柄的夹持单元,在底座的第二端安装有用于隐蔽焊嘴的防烫单元。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焊枪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夹持单元包括至少一个第一海马型弹片和至少一个第二海马型弹片,第一海马型弹片和第二海马型弹片背对背交错设置。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焊枪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夹持单元自下而上设置有:插接部:与底座固定连接;
承载部:用于承放焊枪手柄;
夹持部:用于夹持固定焊枪手柄;
颈部:焊枪手柄取/放通道;
敞口部:用于引导插放焊枪手柄。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焊枪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海马型弹片和第二海马型弹片自下而上设置有竖直插接段、弧形承载段、弧形夹持段、弧形颈段和弧形敞口段;竖直插接段与弧形承载段相切;弧形承载段与弧形夹持段圆外相切;弧形夹持段与弧形颈段圆外相切,弧形颈段和弧形敞口段位于同一圆弧上。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焊枪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海马型弹片和第二海马型弹片背对背交错于弧形承载段。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焊枪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防烫单元包括一用于放置焊嘴的放置槽。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焊枪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放置槽为V型槽。
8.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焊枪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防烫单元采用陶瓷材料制成;或者所述V型槽采用陶瓷材料制成。
9.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焊枪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放置槽靠近底座的第二端的端部设置有端板。
10.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焊枪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放置槽的长度大于焊枪发热部件的总长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