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船舶海工装备海洋附着物清理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行走机构、清理机构;
清理机构架设在行走机构上,行走机构带动清理机构行走运动;
清理机构包括:十字形支撑架、清洗头支撑杆、清洗头组件;四个清洗头支撑杆分设在十字形支撑架四个顶端,清洗头支撑杆的一端与十字形支撑架固定连接,清洗头支撑杆另一端与清洗头组件连接;
行走机构包括:机械爪、吸附头、支撑槽;两根支撑槽平行对称设置于十字形支撑架下方,支撑槽延伸方向为行走方向;两个机械爪设置于一根支撑槽上,机械爪爪头朝向船体,机械爪的连接端在支撑槽上运动;吸附头设置于机械爪的爪头;
清洗头组件包括:矩形壳体、打磨头部件、研磨头部件、驱动电机、连接链条;矩形壳体的中心处与清洗头支撑杆连接,四个矩形壳体围成矩形,四个机械爪在围成的矩形区域范围内行走运动;矩形壳体朝向船体的一面分布有数个打磨头部件以及数个研磨头部件;打磨头部件一端为打磨头,另一端为齿轮,打磨头部件的齿轮端穿过矩形壳体伸入矩形壳体内部;研磨头部件一端为研磨头,另一端为齿轮,研磨头部件的齿轮端穿过矩形壳体伸入矩形壳体内部;连接链条设置于矩形壳体内,与打磨头的齿轮以及研磨头的齿轮啮合连接;驱动电机设置于矩形壳体内,驱动连接链条运动带动所有齿轮转动。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船舶海工装备海洋附着物清理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矩形壳体向内倾斜,矩形壳体的外侧高于矩形壳体的内侧。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船舶海工装备海洋附着物清理装置,其特征在于,矩形壳体的外侧与矩形壳体的内侧的高度差大于船体海洋附着物的高度。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船舶海工装备海洋附着物清理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打磨头部件、研磨头部件成阵列式分布,打磨头部件、研磨头部件间隔设置。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船舶海工装备海洋附着物清理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打磨头部件、研磨头部件成排间隔分布。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船舶海工装备海洋附着物清理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清洗头支撑杆为伸缩支撑杆,固定端与十字形支撑架固定连接,运动端与清洗头组件连接。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船舶海工装备海洋附着物清理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十字形支撑架的四个方向均可伸缩。
8.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船舶海工装备海洋附着物清理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撑槽包括:槽体、齿条、驱动电机、滑动支架;齿条设置于槽体槽内壁的边框上;驱动电机设置于滑动支架上,驱动电机的输出齿轮在任一时刻只与一侧的齿条啮合;滑动支架架设在槽体上,滑动支架随驱动电机的转动在槽体上运动;机械爪的连接端与滑动支架连接。
9.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船舶海工装备海洋附着物清理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机械爪包括:转动电机、连接板、限位块、π形连接杆、轴承、爪头;转动电机的机体固定在滑动支架未与槽体接触的一端;两块连接板的一端夹持转动电机的输出端,连接板随转动电机的转动沿垂直于行走方向的方向转动;π形连接杆的横杆穿过两块连接板与连接板轴连接;π形连接杆的竖杆与轴承的内环固定连接;限位块设置于连接板上,对π形连接杆的转动角度进行限制;数个爪头的固定端均匀分布在轴承的外圈上。